食藥監局通報四種藥品違法廣告
10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散結靈膠囊”等四種藥品違法廣告。被曝光的四種藥品及其違法廣告具體情況包括:
西安方興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散結靈膠囊”,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腰椎痹痛丸”,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吉林萬通藥業集團梅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 “腦蛋白水解物口服液”,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廣東宏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宏興制藥廠生產的藥品“十香丸”,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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