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記者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省地稅局昨天聯合印發《關于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費款所屬期)起,暫停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屆時,每年可至少減輕企業負擔130億元。
水利建設基金是經國家批準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一項政府性基金。1994年,浙江省便已開始全面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為重點水利項目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企業發展環境,釋放創業創新動力,今年上半年,浙江已出臺了一系列減負政策,其中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減按現行費率的70%征收。浙江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暫停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是上半年減征政策的‘升級版’,以政府收入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有利于促進全省經濟特別是實體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作為浙江省的龍頭企業,杭州海康威視科技有限公司也在減負政策的享受范圍內。海康威視科技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告訴記者:“這個政策對于我們企業真的是重大利好,今年4月水利建設基金按70%征收后,我們月均減免近90萬元,全面暫停以后,我估計每年至少節省2000萬元的成本。”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暫停征收之前未申報、欠繳、緩繳等應繳未繳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仍按原政策規定征收,減免政策按照實際征收月份進行落實。(浙江在線記者/金林杰 通訊員/陸陽 編輯/胡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