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廳對相關文件規定公開征求意見,計劃為符合條件的2018年高校畢業生發放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3000元,這是去年“每人1500元”標準的兩倍。
哪些人可能會成為這筆求職創業補貼的發放對象?與往年基本一致,主要分為6類人。征求意見中提到,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的畢業生參照執行),發放對象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持證殘疾人;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且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為持證殘疾人)。升學、出國、應征入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定向培養以及暫無就業意愿的除外。
這筆補貼由誰來出?根據征求意見,省部屬高校求職創業補貼由學校所在地市級財政列支,省財政在下達人力社保和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作為因素給予體現。
征求意見中提到,求職創業補貼由畢業生自愿申請,申請人信息將與省民政廳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省殘聯殘疾人信息庫核對,核對通過者免予上傳證明材料。高校統一提供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名單,并加蓋學校公章和貸款發放銀行公章的,名單上的申請人可免予上傳證明材料。在經過學校初審、公示等程序后,由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紙質材料等完成審核,并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畢業生個人賬戶。申請人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須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檔案。(浙江在線記者 張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