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環境保護部通報《關于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6年度實施情況考核結果的函》,對浙江綜合考核結果評定為優秀。浙江已連續兩年獲得考核優秀,并提前兩年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治氣工作成效明顯。
2013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出臺,簡稱“大氣十條”,考核主要分為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兩部分。這是我國大氣污染防治中里程碑式的文件,為齊心協力打響“藍天保衛戰”定下總目標。
“大氣十條”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已連續4年把治理霧霾列入十大民生實事之一。浙江扎實推進治氣“6+1”專項行動:通過調整能源結構、優化產業結構、加強工業廢氣治理、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強化城市煙塵廢氣整治、治理農村廢氣、開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行動,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2017年,浙江11個設區城市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平均為82.8%,比2013年提升14.4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6.1%。
數字提升的背后是環保措施的深化推進。截至目前,浙江累計淘汰改造燃煤小鍋爐4.5萬臺,縣以上城市實現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全覆蓋。綠色出行蔚然成風,浙江累計淘汰黃標車60.8萬輛、老舊車37.2萬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5萬余輛。城市道路揚塵與農村秸稈焚燒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浙江設區城市主干道和次干路機械化清掃率分別達100%和60%以上,秸稈利用率達到92.8%。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治理,寧波舟山港核心港區率先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推廣使用低硫油和岸電,累計建成岸電設施560套。
天藍地綠水凈是美麗浙江的最好底色。下一步,浙江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統籌協調省有關部門和各市政府,大力推進治氣攻堅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持續改善空氣質量,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良空氣需要。(浙江在線記者 江帆 陸海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