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浙江就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了,最低月工資標準將調整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目前,浙江多個設區市已經根據省里相關文件精神,調整了最低工資的新標準。
各地如何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影響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因素很多,而最低工資標準是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平均工資水平和失業率等指標來制定的。
按往年慣例,杭州、寧波等經濟發達地區,可能會選擇最高檔標準;經濟較發達的小城市,則一般采用第二檔最低工資標準;省政府確定的欠發達縣和重點欠發達縣,最低工資標準多數會選取第三檔或第四檔。
例如,杭州將市區(不含臨安區)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8.4元。此前,杭州市區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7元。
紹興選擇省標準的第二檔執行,將最低月工資標準從1660元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15.2元調整為16.5元。嘉興也選擇省標準的第二檔執行最低月工資標準將由原來的1660元調整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的15.2元調整為16.5元。
臺州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政府通知的第二、三檔。即在臺州市區、臨海、溫嶺、玉環范圍內執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6.5元;在天臺、仙居、三門范圍內執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15元。
調整最低工資將影響哪些收入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浙江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津貼和福利待遇。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后,職工的哪些收入將會受到影響?金華市人力社保局工資福利處處長蔡俊浪說,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對于低收入人群來說受益最大,帶來的最直接效應就是各類社會保障待遇標準也將隨之上調,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失業保險待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保障金發放等。
同時,職工發生工傷、與企業發生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也將影響賠付金額,例如在計算工傷支付、申請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以及加班工資時,具體金額涉及本人工資的,如本人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則以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此外,大部分普通企業員工也會因此間接受益,工資也會按照一定比例提升。(部分內容據金華晚報等) (浙江在線記者 張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