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黨代會報告指出,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完善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
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推進,浙江已順利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進入監察業務具體實施階段,并圍繞業務運行、措施運用等工作,初步建立起規范、有效的運行機制和制度。
5月27日,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甬江派出所原流動人口協管員烏某、虞某等人濫用職權案宣判。這是浙江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以來,首例由監委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
兩個多月前的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區監委向區委書記報送了對涉嫌貪污罪的余某進行調查的《立案審批表》;簽批完成后,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以來全國首例留置措施正式實施。
這些破冰之舉,都與一場正在浙江審慎推進的改革密切相關。2016年10月,中辦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黨中央把這項重大政治任務交給浙江,我們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大力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體制相互統一,同向發力,實現對黨員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笔∥瘯涇嚳≌f。
目前,全省已全部完成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轉隸組建工作,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省監委、杭州市上城區監委、舟山市定海區監委、龍游縣監委、海寧市監委、平湖市監委等先后對8起案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劉建超表示,要適應新體制要求,按照中央確定的“時間表”“路線圖”,深入思考、大膽實踐,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逐個解決試點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向黨中央交出一份滿意答卷。
溫嶺市監委制作舉報箱。
上率下
主體責任扛肩頭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接到改革試點任務以來,浙江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推動各級黨委堅決扛起主體責任。省委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省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并提出“緊鑼密鼓、晝夜兼程”的要求。
來自省紀委機關、省委辦公廳、省人大法工委、省檢察院等部門的25人,被抽調集中辦公,夜以繼日地研究起草改革試點的“浙江方案”,明確改革舉措和配套措施。
按省委部署,省紀委與省人大常委會、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檢察院等單位對接,兩次召開市、縣(市、區)紀委書記會議,實施并落實試點方案。
今年1月22日,浙江省監察委員會正式組建。
以上率下,夯實責任。隨著改革推進,各市、縣(市、區)均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強化黨委統一領導。
4月1日,浙江首個地市級監察委員會在臺州掛牌成立。為此,臺州市委主要負責人就方案制定、編制劃轉、人員轉隸等作出具體指示。
建德市委指導市紀委制定《試點期間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完成時限!稗r歷大年三十那天,我們還在向市委書記送簽改革的相關文件。”建德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章健梅說。
黨委牽頭抓總、紀委主抓直管,各相關領導機關和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凝聚改革的強大合力。省人大常委會主動對接全國人大常委會,配合省委組織部等單位,制定省監察委員會主任選舉辦法、副主任和委員任免辦法,確保依法選舉。
重督查
咬定改革不放松
改革,要的是決心和擔當。
今年1月召開的省紀委十三屆六次全會,明確了浙江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節點:1月底前完成省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縣級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級組建工作。
“省級先行先試、帶頭示范,同時根據縣級人代會先于市級人代會召開的實際,確定‘先縣后市’的方針。”省紀委、省監委負責人介紹,對縣級改革實行省、市分級審批把關,逐一審核了89個縣(市、區)改革試點方案、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職數和人選。
組建工作中撤銷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將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浙江嚴格把握界限,要求轉隸部門及人員必須是檢察機關涉改部門及人員;逐個審核擬劃轉人員的干部檔案,把好入口關。
為推動改革舉措落到實處,跟蹤督查成為了浙江開展改革試點工作的一項原則。
今年春節后的首個工作日,省紀委4位副書記分別帶隊前往杭州、寧波、溫州、紹興等地,開始對11個市實地督導改革試點工作。省紀委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指導市、縣(市、區)的改革試點工作,已固化為制度。
省紀委常委、省監委委員葉懷貫仍記得,為加強督查的針對性,省紀委曾在1個月內連續3次召開省紀委常委會,專題研究縣(市、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隨后,省紀委制定市、縣(市、區)監察委員會組建轉隸工作程序,明確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制定實施方案、選舉產生領導班子程序、人員轉隸工作要求等事項;建立每日工作情況一報制度,要求以市為單位按時匯總上報縣(市、區)的改革試點進展情況及所遇問題,給予具體指導;下發轉隸后有關工作銜接參考意見,實現了縣級監察體制改革的平穩過渡。
“全省各級監委組建中,共從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的反貪污賄賂等部門轉隸1645名干部!笔〖o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監察委員會正按照管理權限,對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事業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履行公職的人員依法實施監察,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正逐步構建。
“全融合”
實現1+1>2
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成立不久后,省監委便全面運轉,不僅認真履行監督職責,主動查找問題線索;還認真履行調查職責。目前,案管部門已開具查詢措施文書259份、詢問措施文書266份、留置令2份、談話措施文書2份、訊問措施文書4份、查封措施文書2份、扣押措施文書9份、搜查措施文書7份、鑒定措施文書1份。
持續增長的數字背后,是浙江開展改革試點工作中秉持的“全融合”理念。
深化機構融合,省紀委、省監委共同設立綜合、信訪、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發揮各自優勢,整合安排原有紀檢監察室人員和省檢察院轉隸人員,重點加強案件監督管理、執紀審查和案件審理部門人員力量。
目前,從省檢察院轉隸的64名人員與省紀委、省監委機關涉及調整的123名人員已全部到位!叭诤虾,力求每個業務部門既具備執紀審查的經驗,又有調查職務違法和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發揮團隊優勢,實現1+1>2的目標!笔〖o委組織部部長章建通說。
作為推進人員融合的重要基礎,業務培訓早在年初啟動。2月,省檢察院轉隸人員接受了為期3天的黨的紀律檢查業務集中培訓。今年省監委還將分期分批對全體干部進行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集中培訓。
“全融合”的理念,激發各地“邊轉邊融”“邊干邊融”。舟山開展案例實務研討、業務集中測試等崗位練兵活動;人員到位當天,溫嶺市監委就組織轉隸人員集中登記已掌握線索,上交案管室;桐鄉市采取點題教學、貼身幫帶、個性定崗、激勵考評等辦法,實現人員素質全面提升。
監委的權力必須受到嚴格監督。為此,浙江把改革試點工作與貫徹《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相結合,實現省級監委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部門的分離。
“改革后,省紀委、監委共設13個紀檢監察室,其中7個執紀監督部門,6個執紀審查部門。”省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郭衛東表示,執紀監督部門負責對省直單位和11個市的日常監督;執紀審查部門負責對違紀違法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沒有固定聯系地區和單位,實行“一事一交辦”“一案一受理”。
此外,浙江建立健全監委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由4名省紀委副書記分管信訪、案件監督管理、執紀審查和案件審理;重新設計紀檢和監察措施的使用審批程序;強化對監察權行使全過程的監督,實現重要業務全程留痕。
立規矩
讓監察權“不任性”
重點探索留置措施的審批權限、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是中央交給改革試點地區的重要任務。浙江在先行先試的探索中,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區委書記陳瑾收到了一份《立案審批表》。盡管留置對象余某不是黨員且級別較低,但省委專門作出指示,要求這起案件報她這個“一把手”審批。“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監察體制改革的本質要求。”陳瑾認為。
浙江制定《浙江省監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明確留置條件必須是已立案且案件具有重大、復雜等4種情形,同時對留置審批、備案、期限、被留置人合法權益保障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
全程規范、程序到位,是探索開展留置措施的基本要求。上城區監委在實施第一例留置措施中,對整個執行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并加強與留置場所的對接溝通,加強對辦案人員、留置看押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確保留置安全;4月20日,上城區檢察院正式逮捕余某,其留置措施自動解除,實現了監察程序和司法程序的銜接轉換。金華市建設信息化系統,推進試點工作規范運行。
浙江省還初步建立起規范、有效的運行機制和制度,研究制定《浙江省監察業務運行工作規程》,基本明確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的12項調查權和中央試點方案明確的技術調查、限制出境等兩項監察措施的使用程序和辦法,為全省各級監委開展工作提供參考、借鑒。
派駐機構工作也被納入試點探索中,浙江在不改變派駐機構組織架構的前提下,統籌使用派駐力量,形成監督合力!熬索較多、力量不足時,負責執紀監督的紀檢監察室可以把所聯系的派駐機構打通,統一調配力量;當派駐機構遇到系統性問題,監督力量不足時,也可向紀檢監察室提出申請,由紀檢監察室統籌其他派駐機構的力量,予以支持!笔〖o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陳燦說,調整后,派駐機構在履行原有職責的同時,也履行省監察委員會賦予的部分職責,與省紀委、省監委機關相關的紀檢監察室共同對被監督單位開展日常監督。(記者 丁謹之 通訊員 顏新文)
編輯:
傅煒如
關鍵詞:
改革;試點;浙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