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計劃”是民政部于2004年5月推出的,旨在幫助孤殘兒童及早治療康復的計劃。
根據浙江省民政廳的規定,救治對象包括該省戶籍城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包括兒童福利院、社會福利院、鄉鎮敬老院及其他收養性福利單位)集中供養的孤兒,符合《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相關規定的社會散居孤兒,低保家庭兒童(含自身低保兒童)。
其中,集中供養孤兒救治患兒包括手術類救治、非手術類救治、體檢及康復醫療;社會散居孤兒包括住院治療和體檢;低保家庭兒童資助患兒的手術醫療費用。集中供養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可每年享受一次體檢。
《暫行辦法》詳細列舉了三類兒童的具體救治資助標準。浙江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福利機構孤兒的救助申請由其所在福利機構提出、申報,社會散居孤兒和低保家庭兒童救助由其監護人填寫申請書報所屬縣(市、區)民政局進行審批。患兒治療完成,監護人在辦結統籌支付、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醫院減免等后,憑醫療票據向所屬縣(市、區)民政局提出結賬申請。(記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