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趙與丈夫感情不和決定離婚,但雙方對孩子撫養費和探視問題卻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一見面就吵得不可開交。同意調解了,卻又不愿意面對面,怎么辦?

  老吳和鄰居因家門口一塊空地歸屬權發生爭執,可20多年前換地協議的起草人、見證人均已難尋,村干部組織多次調解未果,怎么辦?

  如今,杭州正通過村社“微法庭”來破解類似難題。線上調解、法官專業指導、行業組織協助……這些設立在各個村社、行業協會的微型法庭工作室,通過一根網線、一塊屏幕,讓互聯網技術與基層治理、法官的專業法律知識與村干部的農村工作優勢、個案糾紛化解與普法宣傳相結合,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據統計,自2019年杭州中院在全市各級法院部署推廣“微法庭”建設以來,截至目前,已設立2000余家“微法庭”,基本實現在村社、行業協會全覆蓋。

  “微法庭”如何利用現代技術拓展司法服務?怎樣助力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在提升群眾法治意識方面又發揮了什么作用?近日,記者到杭州各級法院探訪。

  一張合力解難的網

  覆蓋城鄉聯接法院

  即便過去3個多月,提及兩家“微法庭”聯合化解4位村民勞資糾紛的經過,臨安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陳艷菊仍記憶猶新。

  一切要從4月21日的一個求助電話講起。“兩方都同意調解,但到什么地方調解怎么都說不通。”聽到杭州市臨安區板橋鎮上田村黨總支書記潘曙龍焦急的聲音,陳艷菊趕緊詢問了前因后果。

  原來,上田村老潘等兩位村民經同村人介紹,到臨安於潛鎮觀山村村民老葉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做好了,1萬余元勞務工資卻一拖再拖。去找介紹人,結果老葉也欠他3萬多的材料款。無奈之下,3人來到村委會,找潘曙龍幫忙,通過上田“微法庭”的智能平臺提交訴訟申請。

  “我和觀山那邊聯系看看,能不能一起把這件事解決了?”作為上田“微法庭”特邀調解員,潘曙龍安撫好3人后,立即通過日常對接的法官,找到了觀山“微法庭”當天值班的特邀調解員:觀山村綜治主任周小軍。

  陳艷菊告訴記者,聘請當地群眾基礎好、社會威望高的黨員村干部或鄉賢擔任特邀調解員,是“微法庭”發揮作用的關鍵所在。“他們不僅可以利用社情民意熟、群眾工作能力強等優勢調處村民之間的糾紛,經培訓后還能指導村民使用法院的智能平臺。”

  這種優勢,在周小軍和老葉的多次溝通中得以顯現。因經營不順正在外地打工的老葉雖承認欠款欠薪,但以手頭不寬裕和請假影響工資為由想再拖一段時間。于是,周小軍一邊找其家人、朋友做工作,一邊勸說他:逃避解決不了問題。多方“攻勢”下,老葉終同意調解,卻只接受在觀山村調解。

  得知情況后,這邊老潘3人炸了鍋:“去法院調解,怕親友誤會他犯罪;來咱們村調解怕被欺負,欠債理虧還要求這么多。不調了,打官司!”

  “要不你們兩家‘微法庭’聯合進行線上調解。”聽完事由,陳艷菊如此建議,并會同潘曙龍、周小軍商議出一個方案:雙方都不出村,在各村特邀調解員的陪同下,用視頻連線的方式進行調解,而陳艷菊則在法院調解室作線上指導。

  4月29日下午,經過兩個多小時調解,雙方就3月內還清欠款達成一致意見后,陳艷菊通過線上平臺,現場對調解協議予以司法確認,打消了老潘3人“萬一沒有按照調解協議進行付款”的后顧之憂。

  一根網線一個屏,“微法庭”打通了各鄉村間的地理界限,并與當地法院形成了一張合力解決問題的“網”。“鄉村屬于熟人社會,在組織調解時主要依托村干部和鄉賢。而社區是‘陌生人社會’,更需要專業力量。”作為統籌“微法庭”工作的負責人之一,杭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長陳遼敏介紹,目前杭州各級法院設立的行業協會“微法庭”,已覆蓋消保委、旅游協會、商會、物業糾紛調解中心、婚調委等。

  一批法治帶頭人

  打破“遇棘手矛盾就建議打官司”慣有思維

  聽說要建“微法庭”,杭州市上城區紫陽街道海潮社區綜治主任潘昀起初是持懷疑態度的:臨安、余杭等地因面積廣,不少村社離法院較遠,設置“微法庭”確為當地群眾享受司法服務提供了便利,可上城區一共就18平方公里,52個社區離上城法院都不遠。像海潮社區,開車四五分鐘就到了,感覺沒什么必要。

  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其中用意。去年底,李先生因從外地回杭工作,打算對多年未住的房子進行裝修,卻發現當初在購房合同中寫明贈送給他的地下儲藏室內,已堆滿了樓下鄰居張女士家的物品。上門理論,對方卻堅稱是開發商贈送的。雖沒簽訂合同,但拿出該儲藏室的所有原始鑰匙作為證據。

  在潘昀看來,這樣的糾紛根本沒法調解,雖然從現有證據上看,合同更具說服力,但也有可能是開發商一物二賣,就算勉強去調解了,不管提出什么解決方案,當事人都會覺得社區偏向另一方。再加上李先生要打官司追究對方侵占責任的態度比較強硬,“別調來調去,反而調成了仇。”

  潘昀把這個想法告知社區“微法庭”聯系法官程煜峰后,對方從情理和法理兩個角度分析——“打了官司后,他們就都服氣了?”“心里都一直憋著氣,以后樓上樓下是不是就老死不相往來了?”這讓潘昀開始重新審視問題。

  這種轉變,正是“微法庭”設立的初衷之一。“我們希望,法官通過‘微法庭’和各村社聯絡溝通時,除了指導法律知識和調解技巧外,還能有意識地做一些引導,讓基層干部從‘遇到棘手矛盾就建議打官司’的慣有思維中走出來,從而培養一批熟悉當地情況、具備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維的基層‘法治帶頭人’。”杭州中院副院長郎長華說。

  帶著從法官、律師那里請教來的專業意見,潘昀先后多次敲響了樓上樓下住戶的家門。一方面勸他們不要贏了官司、傷了和氣,另一方面把類似案件的判決結果講給他們聽。她發現,摒棄了畏難情緒,解決起來遠沒有想象中那么難。令她更加欣喜的是,雙方最終接受了儲藏室歸李先生且不追究張女士責任的建議,握手言和。

  桐廬縣富春江鎮孝門村黨委書記劉國群也有自己的體會:“以前由于法律知識有限,一些矛盾調解起來比較吃力,也不敢去調解。”他坦言,很多農村干部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就是一個原則:擺平。但實際上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有了‘微法庭’后,有法官作指導、當后盾,我處理起糾紛來更有底氣、更能服眾。”

  前不久,桐廬法院接到孝門“微法庭”、富春江鎮司法所發出的聯動調解邀請,請求法院參與調解一起因安裝電燈不慎墜落死亡的案件:廖某經建材店老板劉某安排,在給吳某經營的機電制造有限公司安裝電燈時,不慎從10多米高的橫車上墜落身亡。

  人命關天。面對這樣復雜的案件,沒有法律的支撐,村里來調解,幫任何一方說話都容易被另一方指著鼻子“罵”偏袒,而法官參與就不一樣了。在兩次長達10多小時的調解過程中,法官對死者、建材店、機電制造公司的責任作了解釋、分析和梳理,引導當事人理性看待問題,同時村調解員、鎮司法所工作人員從人情世故方面勸說,最終就賠償金額及付款方式達成一致。

  “訴源治理,絕對不是用‘壓’的方法,把訴訟‘壓’下來,也絕不是‘和稀泥’,通過雙方無原則的退讓息事寧人,關鍵還是擺事實、講道理,尤其要講法律的道理,讓雙方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邊界,然后雙方都退回邊界以內。”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教授馬永雙認為,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和解,皆大歡喜,“一團和氣”里面,其實有對法律的尊重與敬畏,這也是“微法庭”相對于一般調解機制更有價值的地方。

  一個身邊的普法陣地

  提供“菜單式”清單,可以直播點播

  近半個月來,杭州市拱墅區所有社區“微法庭”陸續開展了一場同主題活動:組織居民、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等,觀看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的庭審錄播視頻。

  為什么選擇這個案子?拱墅法院是經過深思熟慮的。隨著新型城市化進程加快,物業糾紛在服務業矛盾糾紛中的占比也隨之上升。據統計,今年以來,先后有200余起與物業糾紛相關的矛盾糾紛起訴到拱墅法院。“其中大部分是物業欠費問題。一方面,業主抱怨物業公司服務不好,拒交物業費;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收不上物業費,不能給業主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形成惡性循環。”拱墅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章幼戎介紹。

  為了有效地將這類矛盾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更好地修復社會關系,今年4月,拱墅法院聯合區住建局在區物業協調中心設立物業“微法庭”,將轄區范圍內受理的相關案件委托其進行訴前調解。據統計,截至目前,該“微法庭”共接收243件案件,調解成功147件,調解成功率超過60%。

  要治標,更要治本。在章幼戎看來,調解只是就事論事,想要真正把矛盾消滅在萌芽、化解在源頭,還是要讓更多的人以此為鏡,而“微法庭”就是擴大普法覆蓋面的有效渠道。“一來我們可以通過典型案例讓當事人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二來社區也能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確定觀看時間、人群、規模等。”拱墅法院立案庭庭長陸瑋說。

  隨時將庭審現場搬到村(居)民家門口,是“微法庭”的一大特色。據了解,杭州各級法院通過“微法庭”,可以將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土地承包、職務犯罪、酒駕、保健品詐騙等類型的案件庭審直播和點播,并做成“菜單式”清單,由各村社、行業協會自主選擇并組織村(居)民觀看。

  除了自主選擇案件,這種靈活方便、生動形象的普法方式,還能有針對性地面向特定人群。5月27日,臨安法院昌化法庭公開審理了一起相鄰關系糾紛案件。當天同一時間,河橋鎮11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通過各村的“微法庭”觀看了庭審直播。

  其實,這起糾紛早在原告起訴之前,該鎮河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就進行了調解,并達成調解協議。為何又訴至法院呢?原來,因為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中,部分約定條款不夠明確,從而又產生了新的矛盾。庭審中,法官把存在的爭議點一一指出來,并給出專業解釋。

  “太有用了。”庭審結束后,人民調解員紛紛表示,要以法庭審理案件的嚴謹標準來做好日常的調解工作,并不斷鞭策自己加強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的學習。

  上城法院通過“微法庭”,組織高校大學生、上城區6個街道50多個社區的群眾、近10多萬名中小學師生和家長等,在線觀看了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的首例涉防疫物資詐騙刑事案;為在“6·5”世界環境日進一步向公眾傳導環保理念,建德法院依托“微法庭”,對公開庭審王某某等11人污染環境一案進行直播……

  此外,“微法庭”還可將某村或社區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員予以公布,實現精準曝光,強化失信曝光效果。據統計,今年以來,全市“微法庭”已通過組織在線觀看庭審直播和警示教育片、了解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等方式,進行法治教育355場,受眾15萬余人次。

  “作為法院參與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有效抓手,‘微法庭’通過‘互聯網+綜合法律服務’,建立完善線上線下解紛渠道,既能助力‘楓橋經驗’由傳統方式向智慧方式升級,也能助推法院深入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杭州中院院長斯金錦說。(記者 萬笑影 通訊員 駱萍英 王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