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五個確保:
確保今年各地高考錄取率不降低;
確保省際高考錄取率差距進一步縮小;
確保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學生人數進一步增加;
確保中央部委所屬高校本科招生總規模和投放到各省份的招生計劃總量不降低;
確保實現國家年度高等教育事業發展宏觀管理目標。
進一步促進城鄉入學機會公平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公平。
2017年,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共安排28.7萬人,其中本科16.7萬人、專科12萬人,主要由公辦高校承擔。
適度擴大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三個專項計劃,其中國家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安排6.3萬人、地方專項計劃招生規模原則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不少于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教育部各項要求,組織有關高校足額落實上述招生計劃。
高招計劃有這些變化
1. 2017年招生計劃安排有哪些特點?
一是繼續統籌維護各地考生的切身利益。
二是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
三是適度擴大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規模。
四是引導中央部委所屬高校適度增加本科招生規模。
五是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和規范管理。
2. 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包括哪幾個部分?
從隸屬關系看,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分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招生計劃和地方所屬高校招生計劃。
目前,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招生計劃總數中,包括常規計劃和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地方所屬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中,包括省屬高校招生計劃(常規計劃)和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
省屬高校招生計劃(常規計劃)主要用于保障本地考生高考錄取機會。在自主協商的前提下,省際之間可以跨省招生。
“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是國家專門安排給錄取率相對較高、高教資源相對充裕省份的招生計劃增量,是為促進區域入學機會公平實施的專項計劃。
“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委所屬高校和地方所屬重點高校承擔,面向農村和貧困地區招生。目的是為促進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增加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
3.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實施近10年成效如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教育部于2008年啟動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
據統計,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實施9年間(2008-2016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縮小了12個百分點。
2017年,國家協作計劃安排28.7萬人,其中本科計劃16.7萬人、專科計劃12萬人,預計省際間錄取率差距將進一步縮小。
4. 實施國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意義重大
促進城鄉教育公平是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內容。2012年以來,教育部不斷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渠道。
其中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實施區域覆蓋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招生計劃由2012年的1萬人增至2017年的6.3萬人。
地方專項計劃由各省(區、市)安排部分所屬重點高校招生名額,定向招收本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實施區域對民族自治縣實現全覆蓋。
高校專項計劃由以部屬高校為主的重點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額,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五年來,上述專項計劃累計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27.4萬人,初步形成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有效促進了城鄉入學機會公平。
文章來源:中國政府網、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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