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久鋒)近日,記者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今年年內將全面構建省、市、縣、鄉和村五級河長體系,實現河道、湖泊、水庫等各類水域“河長制”全覆蓋。
“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地處長江和珠江上游的貴州,是兩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在國家生態環境安全戰略格局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貴州省提出要全面建立“河長制”,并由貴州省長擔任“總河長”,流經貴州省全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059條河流中的14條省管河流以及草海,由省級“河長”負責。省管河流所經市(州)和縣(市、區、特區)、鄉(鎮)、村,由主政官員擔任轄區內省管河流河段的市(州)河長、縣(市、區、特區)河長、鄉(鎮)村河長。
為確保“河長制”得到貫徹落實,貴州還在出臺的《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中提出嚴格考核問責辦法,“河長制”推行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貴州省政府副秘書長項長權表示,作為中國首批國家級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全面推行“河長制”,努力構建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江河湖庫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