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獎勵10-25萬
新措施實施后,區域內首次通過認定或由外省市整體遷移至生態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規模大小,能得到15萬至25萬元獎勵,用于企業發展。對于資格期滿、當年通過重新認定的企業,生態城將給予10萬元獎勵;如果當年未連續認定,只要后續能再次申報通過認定,生態城也將給予10萬元獎勵。這意味著,只要能持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就能拿到持續性獎勵。
針對科技創新載體引育 每年最高獎勵100萬
推進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對新動能的引育。為鼓勵生態城內的科研院所、孵化器等科技創新載體,積極培育、服務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生態城將提供“引育獎勵”。從培育上,凡是區域內的科技創新載體,每年新增(申請獲批)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生態城將給予一次性2萬元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從引入上,科技創新載體每整體引進一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將一次性得到5萬元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針對專業服務機構 每年最高獎勵80萬
為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為區域內的科技企業提供相關服務,生態城將給予幫助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及再認定的專業服務機構相關獎勵。每成功幫助一家企業獲得資質,專業服務機構將能得到生態城給予的1萬元獎勵,每年最高可獲獎勵80萬元。
引育有誠意 做大做實新動能“底盤”
自區域開發建設以來,生態城始終秉承綠色發展理念,不斷出臺科技創新扶持政策,激發區域創新活力。去年,生態城實施了科技創新“新四條”,實現了對原有科技創新促進政策的“升級”,涵蓋了技術研發、孵化、轉化、產業化等各個階段。其中,企業首次認定且在生態城區域內實際辦公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最高可得6萬元獎勵;首次被認定為天津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可一次性獲得20萬元、50萬元補貼;“生態城創新之星”可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等亮點政策,進一步激發了區域科技創新活力。
此次出臺的措施是對生態城現有科技政策的有力補充,彰顯了生態城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引育誠意,有利于做大做實新動能“底盤”,推動區域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