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記者馬巖)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農業機械監理部門10日在京簽署《京津冀農機安全監管協同發展合作協議書》。
據介紹,該協議規定未來京津冀開展農機安全合作的內容有:
一是信息通報,建立省(直轄市)、市、縣三級農機安全監理信息通報機制,定期通報各地跨區作業、農機事故及三地重點工作動態等情況。
二是執法聯動,加強省級農機監理機構聯合執法,加大對跨區作業的農機的執法檢查力度。
三是異地檢驗,對長期異地作業的農機優化檢驗流程,三地共同做好異地檢驗工作。
四是跨區服務,以跨區服務站、流動服務車等方式做好省際農機手接待、機具調度、維修、零配件供應、信息咨詢等服務。
五是安全協議,三地農機主管部門與外出作業農機手簽訂《農機作業安全生產責任書》,并鼓勵跨區作業農機手與服務對象之間簽訂《農機作業安全生產協議書》。
六是農機保險,鼓勵農機手參加農機道路交通責任強制保險、司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等農機保險。
七是教育培訓,定期組織開展京津冀農機監理熱點難點課題研究、專業培訓、業務交流等活動,提升三地農機監理人員整體水平。
農業部農機監理總站執法監管處副處長白艷表示,該協議的簽署意味著京津冀農機監理部門積極貫徹《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在三地農機安全聯合監管方面又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未來三地將進一步加強交流協作,解決農機安全監管的重點難點問題,努力實現信息共享、優勢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