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報消息(首席記者張端)陜西省民政廳、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全省孤兒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有關工作,確保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孤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和實現就業。
根據《通知》,孤兒認定時屬陜西戶籍,考取了教育部門核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且錄取時是孤兒的符合人員認定標準。
人員范圍內的在校孤兒學生享受以下資助。享受生活補助費:已被錄取的孤兒學生,原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或兒童福利機構不再發放原政策規定的生活補助費,應在本人入校報到當月起,參照我省孤兒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費,畢業次月停發。主要用于基本生活、文具等日常支出和往返車費的補助。享受在校學費資助:學費除享受國家教育資助部分外,標準內剩余學費由民政部門分學年予以資助,民政部門資助部分最高每人每學年不超過1萬元。享受就業補助資助:依照《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按規定享受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創業補貼等就業補助。其他資助:在校孤兒學生按照特困生享受現行其他各類資助。
辦理程序為:考取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的孤兒新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填寫《普通全日制本科、高等專科和高等職業學校孤兒學費和生活補助費申請表》,經當地民政部門核準,民政部門或兒童福利機構將學費轉入學校賬戶,生活費打入個人銀行卡內;已經在校就讀的孤兒,由學校出具學費標準(包括已享受的補助部分)證明及學校銀行賬戶,由原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對剩余學年按標準予以資助,直接轉入學校賬戶;就業補助資助按照有關規定程序保障。
生活補助費由各市、縣(區、市)統籌解決。學費從省級福彩公益金中列支。孤兒在校各項資助和就業補助資助所需資金按照原渠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