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 陜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陜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斗桨浮丰槍χ醒氲诹h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制定了59條具體措施,并逐一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要求做到完成一個、驗收一個、公開一個、銷號一個。著力改善陜西生態環境,“既要金山銀山,又要綠水青山”。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陜西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今年4月11日反饋意見。陜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婁勤儉、省長胡和平多次主持召開會議,研究部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并成立了以省長胡和平任組長,常務副省長梁桂、副省長張道宏任副組長的陜西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整改督辦組、責任追究組、輿論宣傳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違法采礦采石破壞生態環境秦嶺生態保護問題突出
《方案》提出的59項問題中,有12項涉及采石采礦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其中十一、十二、四十二項直指秦嶺地區生態環境保護難以落實!斗桨浮诽岢,有關部門未按要求編制秦嶺專項保護規劃,有關地市未按要求劃定生態環境保護范圍和適度開發區建設控制地帶;秦嶺礦產資源違規審批和違法采礦采石問題突出,部分區域生態破壞嚴重;秦嶺地區采礦采石企業普遍規模小,開發利用水平低,生態破壞嚴重。國土資源部和環境保護部2016年4月專項督查發現,秦嶺地區2015年比2013年新增采石地塊12處,新增采石面積9.2%。根據2016年衛星遙感監測數據核實情況,全省270多處礦山開采點中,60%以上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生態破壞面積達到3500多公頃。
多項措施并舉嚴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紅線
《方案》指出,要建立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和齊抓共管機制,編制相關規劃,明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加大環境資源保護力度,切實改善秦嶺生態環境質量。要以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多地市政府參與,整改時限為2017年5月-2018年12月。
《方案》提出,以2017年12月為限,要嚴格控制秦嶺礦產開發建設活動,糾正礦產資源違規審批問題,杜絕違法采礦采石行為。2017年底采石礦山數量減半,2020年底再減少20%。全面淘汰生產規模在10萬噸∕年以下和開發利用水平低、安全生產不達標、生態破壞嚴重的采石場;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采礦采石點全面得到查處和糾正,嚴守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紅線,使重點地區礦山環境明顯改善。
15個問題追究責任 確保全部整改到位
為確保反饋意見中涉及的59個具體問題全部整改到位,《方案》提出,建立整改任務清單,逐一提出整改目標、明確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規定整改時限、跟蹤督查問效。要求各牽頭單位加強組織協調、督查、指導,各責任單位要根據任務清單,逐條逐項細化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做到“六個不放過”,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監管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長效機制不建立不放過、社會公眾不滿意不放過。加強對整改情況的明察暗訪、評估督辦,做到完成一個、驗收一個、公開一個、銷號一個。
對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移交的15個責任追究問題,以及整改過程中需要追責的其他問題,《方案》提出,從嚴從實追究責任。屬于“亂作為”等違紀違規的,由省紀委(省監察廳)牽頭處理;屬于“不作為和慢作為”等履職不到位的,由省委組織部牽頭處理;屬于環境違法的,由省環境保護廳牽頭處理;涉嫌環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多地區專項整治初見成效
《方案》印發后,陜西多地啟動安排部署中央第六環保督查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目前,59個問題中基本整治到位或部分問題整治到位的11個,已制定整改計劃、正在實施整改的48個。咸陽開展專項整治渭北“旱腰帶”開山采石,漢中朱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石場全部停止生產或被注銷采礦權,
按照省委、省政府制訂的整改方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涉及的59個具體問題,在今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24個問題整改,年底前完成50個問題整改,其他需要分步實施解決的9個問題,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