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日報訊(記者 成全勃)記者日前從陜西省司法廳獲悉,從6月5日開始,陜西省統一調整公證機構的執業區域。調整后,各區縣公證處執業區域范圍擴大為所在設區市的全部轄區。
我國的公證機構是以行政區劃來設置的,其執業范圍不能超出其所在的行政區域,因此給辦理公證業務的群眾帶來不便。為此,省司法廳根據司法部的要求,經研究并報司法部同意,決定對全省公證機構執業區域進行調整。具體調整為:咸陽市、楊凌示范區為同一執業區域,咸陽市、楊凌示范區的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為咸陽市和楊凌示范區的全部轄區;渭南市、韓城市為同一執業區域;其他區縣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為所在設區市的全部轄區。
據省司法廳負責人介紹,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一方面優化了全省公證法律服務資源配置,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老百姓有更多的辦證選擇,增強了其在接受公證法律服務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強全省公證機構的競爭意識和業務能力,從而激發公證機構活力,推動新時代下全省公證事業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