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傳媒網訊(記者李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省委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楊凌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4月9日向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進行了反饋。受副省長陳國強委托,省政府副秘書長王曉馳出席反饋會并講話。督察組組長張會民通報督察意見,示范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李九紅作表態發言,示范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王寶平主持反饋會。督察組副組長李敬喜,省督察辦和督察組有關人員,楊凌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示范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園林楊凌”建設為抓手,堅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共進,城鄉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示范區在招商引資項目決策和企業經濟發展貢獻獎評選中,實行環境污染“一票否決”。2014年以來,全區未發生重大環境危害和污染事件;近年來涉及環境保護方面的16件中央和我省領導批示、165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全部辦結,省級掛牌督辦的3起環境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共拆除燃煤鍋爐108臺,實現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完成農村1.8萬戶天然氣管網建設;實施“三河兩渠五湖四濕地”生態水系建設項目,建成5000多畝生態景觀水面;以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為重點,農藥化肥地膜使用零增長,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
督察組進駐期間,示范區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對督察組交辦的66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全部辦結并向社會公開,共責令整改67家,立案處罰3家,罰款金額4.05萬元,限產停產6家,取締2家,約談10人,問責17人。
督察認為,近年來,示范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雖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作為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示范作用發揮不夠,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決策部署還有差距。示范區未制定大氣、水污染防治等專項考核辦法,畜禽養殖禁養區的劃定、搬遷、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均滯后于省級明確的時限要求。
2016年,楊陵區政府、示范區經貿安全監管局未按時完成燃煤鍋爐拆改任務,示范區公安局在第三季度因未完成黃標車、無標車禁行交通違章電子監控系統平臺建設被省大氣辦通報批評,但在年度考核中仍被評為優秀等次。
示范區和楊陵區兩級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支隊僅有編制15個,其中,楊陵區環保局和兩級環境監察隊伍均為事業單位,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兩級環境監察隊伍“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分屬兩級部門主管,造成多頭指揮、運行不暢。
二是重點環保工作任務落實不夠到位。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夠有力,規上工業企業煤炭消耗量不降反升,未按省級要求建設清潔煤供應網絡,煤質監管未能同步跟進;建筑施工揚塵監管粗放,餐飲油煙治理進展緩慢,2017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未達到省委、省政府考核目標。
水環境治理問題較為突出,高干渠、渭惠渠沿線村莊的生產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問題較為普遍,渭河出境斷面水質不穩定。納入2016年、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省農產品加工貿易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至督察時仍未開工建設。
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原計劃2016年啟動建設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至督察時仍未開工建設。同時,醫療廢物收集運送不及時,超期貯存問題普遍,處置不規范。
三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渭河生態規劃區內的楊凌揉谷漁場,以項目改造為名,行亂采濫挖之實,僅2017年2月至督察組進駐期間,開采砂石20余萬立方米;楊凌神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城中村改造項目空地內進行采砂作業,相關部門查處不力,兩起非法采砂活動至督察組進駐前仍未能制止。
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散養戶均未做到糞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楊凌本香集團所屬3個養殖場未辦理環評手續,因臭氣污染投訴不斷,但問題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老城區污水管網建設滯后,未實現雨污分流,計劃2017年開工建設的污水截污工程尚無實質性進展,每日約有7000立方米污水直排漆水河。監測顯示,入漆水河口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超標14.06倍、1.89倍。
督察要求,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應根據《陜西省環境保護督察巡查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省政府副秘書長王曉馳在講話中指出,楊凌示范區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干部要進一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戰略思想,清醒認識環境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進一步強化改善環境質量的政治責任、使命擔當,自覺把省委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把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督察整改責任記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和“釘釘子”的精神,不斷減少環境問題存量、遏制增量,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按有關規定移交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