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獲悉,山西省將采用電子“云服務券”形式,支持上云企業使用購買云服務和產品。獎勵上限為100萬元。
“云服務券”是政府為引導、支持企業上云而發放的一種有價憑證,通過財政資金對上云企業購買云服務商的服務給予一定獎勵。日前山西省出臺的《“企業上云”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試行)》顯示,此次“云服務券”支持對象為,在山西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優先面向科技型、創新型、高成長型企業、國家及省各類試點示范企業、重點培育企業。對上云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購買、使用云計算資源或服務發生的實際支出給予獎勵。
實施細則要求,上云企業應先與云服務商簽署合同,在“企業上云公共服務平臺”注冊并上傳上云服務合同、發票及支付憑證等材料,提交“云服務券”申領申請。“企業上云公共服務平臺”依據上云企業向云服務商購買云服務的合同和財政補助比例計算確定額度,自動生成“云服務券”。上云企業在向云服務商購買相關云服務產品時,可憑“云服務券”額度抵扣上云服務費用。
據悉,企業上云獎勵額度以單個企業上云購買、使用云計算資源或服務的費用為基數計算,按照使用云服務的金額實行階梯獎勵,獎勵上限為100萬元。(記者王井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