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個小伙子騎著摩托車,后面載著6名小學生……這段視頻日前在網絡上引發熱議。據悉,當事人已被警方依法實施批評教育,當地學校也加強了交通安全教育。
與其說這是一起交通安全事件,不如說是一起傳播事件。如果不從源頭上堵住不良信息傳播的出口,那么追求獵奇、刺激、荒誕的網絡信息,還會此起彼伏,讓執法者防不勝防,讓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未成年人誤入歧途。
人人都知道超載機動車有悖于交通安全,而載有不良信息的短視頻之所以獲得傳播,在于其挑戰了交通安全常識。在缺乏約束的網絡平臺上,未成年少女懷孕、用自殘畫面博眼球、傳播血腥和色情內容的“邪典視頻”等屢禁不止。在這些事件中,未成年人既有可能成為不良信息的“主角”,更是接收不良信息的主要群體,其負面效應顯而易見。
傳播者和一些轉發者通過這樣的視頻,獲得某種異化的愉悅感。他們試圖在一個虛構空間里,發泄破壞秩序的情緒。殊不知,在現實與網絡緊密相依的當下,沒有絕對虛構的網絡,也沒有不被網絡影響的現實。
大量不良網絡信息被持續性地生產和傳播,成為網絡空間的“毒瘤”,不僅在于傳播者的自我愉悅,還在于網絡給予他們的正向激勵。一個網絡平臺,不論其傳播機制怎么樣,點擊量都是最重要的正向激勵。在直播經濟的推動下,點擊量既滿足了信息發布者的傳播滿足感,也能換成真金白銀,源源不斷地提供正向刺激。如果不良信息的生產者和傳播者只感受到正向刺激,而沒有接受相應制裁,為打破秩序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的視頻恐怕很難得到有效遏制。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的責任與義務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位置。然而,在一些互聯網從業者的觀念里,依然盛行一種“技術無罪論”。從前幾年的網絡播放器軟件,到現在各種各樣依賴于機器推薦技術生存的手機軟件,無不認為平臺提供的只是一種技術,而生產與傳播不良信息的“罪魁禍首”是用戶。
《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12月,我國19歲以下青少年網民已經達到1.77億人。大量未成年人較早地“觸網”,對互聯網信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播學領域有一句頻頻被引用的名言,那就是“信息即權力”。在互聯網時代,網絡平臺有別于一般的商業公司,他們因為掌握了信息傳播渠道,而獲得了重要的社會權力。當代青少年是互聯網的原生族群。一方面,他們理解和使用互聯網的能力較強;另一方面,未成年人“三觀”成熟的過程更容易受網絡影響。毫不夸張地說,互聯網是什么樣,未來一代人的思想觀念和行為模式大致就是什么樣。
當下,機器推薦技術改變了信息傳播機制,一個不知名的普通人也可能一夜之間成為“網紅”,這對青少年的誘惑是極大的。互聯網改變了傳統觀念中對“成功”的定義,互聯網更有義務引導年輕人履行擔當和社會責任。也許有一天,當人工智能可以精準識別不良信息,互聯網公司或許才可以真正標榜技術“無罪”。在此之前,社會更需要的是負責任而珍惜傳播權力的互聯網平臺,讓少年兒童在充滿正能量的網絡環境中成長。(王鐘的)
編輯:
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