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春節是中國人的大事,過年期間自然少不了采購各種年貨。由于人們注重春節禮品的美觀,商家自然了解禮品的變化,也看透了消費者的心理,于是,一些以假亂真、缺斤少兩、以次充好的“特制”禮盒出現在市場上。(2月8日《人民網》)
雞蛋禮盒里有磚頭,八寶粥銀鷺變“銀鴛”,類似你想不到的問題年貨有很多。這種外表精美、內藏欺詐的禮品,顯然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既讓消費者花錢買“次品”,又傷了消費者的面子——某些收禮者以為是送禮者在作假。因此,年貨之“坑”,急需來填。
據筆者觀察,問題年貨大多出自批發市場、零售小店以及路邊野攤,尤其是城市郊區、農村市場比較多。對此,消費者首先要提高警惕。最好到正規商場超市采購年貨,假如有問題還可以憑購物小票來維權;如果只能在路邊小店、野攤購買,必須現場開箱驗貨。
鑒于部分消費者急于走親訪友或者比較粗心,以及部分禮盒不便現場驗貨,各地食品監管部門有必要主動出擊:其一,從批發市場中的不良商販入手治理問題年貨,因為很多問題年貨從這里流向各個零售點。只要管好批發市場的不良商販,問題年貨必然會減少。
其二,監管力量下沉盡量覆蓋更多零售點。由于城市郊區、農村地區零售攤點比較分散,監管難度的確較大,再加上春節期間部分執法人員放假,就會造成監管人手減少而監管范圍擴大。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地方執法部門在春節期間更要加大監管力度,向容易出問題的零售環節下沉。
其三,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春節打假?梢哉f,解決監管力量不足最有效的辦法是借力人民群眾,因為這種監督力量無處不在,監督成本低,監督效果好。不過,由于不少人是一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即使了解問題年貨也不愿舉報,有關方面應當有獎鼓勵公眾舉報。
更重要的是,一旦發現問題年貨,各地執法部門應該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聯手對違法批發商、零售商、生產廠家從嚴從重處罰,才能“殺一儆百”。也就是說,由于批發地、零售地、生產地往往不在一個地方,各地有必要攜手治理年貨造假。
過年期間走親送禮是件讓人高興的事,而問題年貨卻讓人鬧心?傊ㄓ腥娌渴、聯手打假、監管下沉,才能減少和防止消費者掉進各種“坑”里,F在離過年還有幾天,部署治理還來得及。(張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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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