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旗國監督檢查報告 (央廣網發 洋山海事供圖)
央廣網上海9月3日消息(記者傅聞捷 通訊員孫玉杰)為建設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相適應的一流海事分支機構,不斷提升船旗國監督檢查質量,促進船舶安全檢查隊伍建設,洋山港海事局積極探索、率先嘗試,從9月1日起實施對船旗國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所有缺陷都在《船旗國監督檢查報告》中標注依據的新舉措。
9月1日,洋山港海事局兩名船舶安全檢查員對某內支線集裝箱船實施安全檢查,開具了首張均附有準確缺陷依據的《船旗國監督檢查報告》。檢查后,船舶安全檢查員向船長宣傳了新舉措,解釋了每項缺陷對應的法律法規依據。
洋山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檢查員佟佳洋告訴記者:“根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船舶安全監督工作程序》,對于滯留缺陷,船舶安全檢查員應在《船旗國監督檢查報告》相應欄目中注明依據,對于滯留之外的缺陷則無此要求。”
洋山港海事局新舉措要求船舶安全檢查員對開具的所有缺陷均應在檢查報告中標注依據的做法,既有助于航運公司及船員直觀了解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強制性規范中有關條款的要求,督促航運公司為船舶糾正缺陷做好指導,更有助于公司切實履行安全主體責任,提高主動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意識。
更為重要的是,每項缺陷均標注依據,對船舶安全檢查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每項缺陷均處于航運業界的監督之下,將促使他們開具缺陷更為準確、合理,不但有助于他們的成長,也確保船旗國監督檢查更加規范透明。
接下來,洋山港海事局將持續落實在《船旗國監督檢查報告》中標注缺陷依據的新舉措,并定期評估改進,不斷提高船旗國監督檢查工作質量,持續推進船舶安全檢查規范透明,為國內航行船舶安全提供精準保障,提升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