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8月13日消息(記者唐奇云)“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法治保障研討會”昨天(12日)下午在上海財經大學法舉辦。本次研討會由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主辦,吸引到來自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政法學院以及上海財經大學等高校的學者,以及松江區人民法院、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的專家出席參會。
在開幕式上,上海財經大學校長助理、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司法研究基地主任鄭少華對8月6日公布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作出了全面的法治解讀。他把“方案”概括為“1+6+6”:“其中的‘1’指的是,新片區對標‘國際上公認的競爭力最強的自由貿易園區’。‘公認’這兩個字很重要,是指國際公認的自由貿易園區,同時也對標國際公認的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倍鴮τ诘谝粋“6”,鄭少華認為是“六大自由”,包括“投資、貿易、金融、人員、運輸自由以及網絡信息或者數據的便捷流動”;第二個“6”是“六大保障”,包括“管理、風險防控、公平競爭、稅收、立法及多元糾紛解決機制”。
會上,針對主題為“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建設的法治之路”的討論環節,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華東政法大學自貿區法律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賀小勇和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復旦大學上海自貿區法研究中心主任龔柏華分別作了主題發言。
賀小勇聚焦“自貿區新片區建設的法治路徑”,分析總結了新片區的的歷史傳承、以及四大特殊性,即國內定位特殊、對標特殊性、管理特殊、產業特殊!斑@四個特殊性加在一起,由以前的改革轉向開放,由便利化轉向自由化,由地方轉向國家。”在此基礎上,賀小勇提出了建設的兩大路徑。第一條是從“調法路徑”到“創法路徑”。不再由全國人大去調整法律,而是由全國人大抽象性地立一個自貿試驗區的法律,再把我們的新區包括進去,具體條文就由地方立法。第二條是“綜合賦權”改革開放。由國務院下放、委托地方來立法。
在隨后圍繞“以法治方法落實中國(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討論中,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胡加祥從臨港新片區方案的總體評價、改進建議和如何落實三個方面對方案進行解讀。首先,他指出新片區方案總體上是貫徹了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今后結合上海市發布的實施細則,將更具有操作性。其次,新片區方案中加快發展醫療健康產業、跨境電商和油氣產業的提法可能存在區域行業重疊、功能定位不準等問題,值得商榷。最后,胡加祥教授提出新片區建設可以借鑒新加坡先進經驗、利用保稅功能吸引高端研發機構和先進制造企業入駐、基礎設施建設中發揮社會力量等方案落實建議。
“從2013年上海自貿區總體方案到現在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反映出對自貿試驗區探索內容和要求的進一步具體化、清晰化,從法治角度而言,其本質體現了對企業友好型法治環境的需求。”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宋曉燕在總結發言中指出,所謂“企業友好型法治環境”,是基于企業的需求導向而提供的法律制度供給,政府的職能也應重在公共服務,通過公共服務提供對企業的支持和保障。因此,新片區總體方案落實的法治路徑的核心即在于:從以監管為核心而構建的法律關系為主,轉變為以合約為核心而構建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為主,來調整新片區在進一步開放過程中的各類行為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