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服務于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的理論表明綠色金融與綠色發展之間存在一定相關性,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可以助力綠色發展體系的進步,而綠色發展也對綠色金融創新和發展提出新要求。
借鑒國內外對綠色發展的評估經驗,本報告從經濟發展、自然環境和環境問題治理三個主要的維度,構建了三層的城市級綠色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對長三角地區各城市的經濟增長、第三產業發展、科技創新、自然稟賦、環境質量、節能減排和污染治理等展開綜合評估。評估內容共計22項指標,基于變異系數法對指標進行綜合處理,對長三角41個城市進行評估打分(滿分100分)。
從綠色發展綜合排名上看,長三角地區的綠色發展現狀呈現北弱南強,西弱東強的局面,城市綠色發展水平呈現在空間上不平衡的特點,省際差異以及城市間差異明顯。就綠色發展排名而言,在排名后50%的城市中,江蘇省和安徽省占比超過90%,上海市以及浙江省表現較為優異,而江蘇省和安徽省則相對較為落后。從地域上看,狹義的“長三角”地區、省會城市和省內經濟強市,包括上海、蘇州、杭州、寧波等,擁有廣義長三角省區的最高經濟發展水平,其得分狀況也普遍位居前列。這說明經濟發展水平是綠色發展空間不平衡的主要因素,同時也說明長三角地區“一體化”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而最終的發展目標應為:保證在長三角地區每一個城市的居民都享有相同等級的“綠色福利”,并擁有相差不多的“綠色獲得感”。
綜合2018年發布的《長三角“40+1”城市群綠色金融發展競爭力》報告,本報告對兩套指標體系的得分進行了相關性分析,對綠色金融與綠色發展的傳導機制和影響機理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表明,綠色金融和綠色發展之間具有正相關關系,且相關性非常緊密,綠色金融的蓬勃發展能夠帶動綠色發展、服務于綠色發展,對區域綠色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綠色發展的新需求也對綠色金融創新形成倒逼機制,兩者之間有共同促進的效果。
為加強省一級綠色金融的協調發展,從而更好地服務于本省的綠色發展,報告建議:(1)加強組織領導和進一步優化頂層設計;(2)加強配套措施建設,將綠色金融發展落到實處;(3)加強激勵機制建設,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綠色一體化建設是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的重要部分。為著眼于長遠更快更好的發展綠色金融,實現綠色協同發展,服務于長三角地區的綠色一體化建設,本報告為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的建設提出如下建議:(1)建立政府間的工作協調機制;(2)統一綠色金融相關的政策和標準體系;(3)建立產業轉移利益誘導機制;(4)設立綠色協同發展專項基金;(5)建立綠色金融創新服務體系和機制;(6)加強綠色金融領域人力資源的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