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教育】華師大、上大2018年自主招生簡章公布啦!
據上海發布,準備報考上海大學和華東師范大學的同學們注意!
兩所學校2018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本次招生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上海大學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8日,華東師范大學網上報名時間截止至4月3日。符合申請條件的同學請登錄 “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相關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寄送書面材料。
上海大學
一、 招生專業及計劃
二、 報名條件
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思想品德優秀, 理想信念堅定, 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上海市高中畢業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可報名:1.高中階段獲得省(直轄市)級及以上數學、 物理、 化學、 信息、生物等方面的學科類競賽獎項;
2.高中階段獲得省(直轄市)級及以上科技類競賽獎項;3.高中階段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突出, 且獲得中學校長、 社會團體或專家(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實名推薦。
三、 網上報名
2018 年 3 月 23 日至 4 月 8 日, 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網址: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以下簡稱“報名系統” )進行報名:1.網上報名時, 報名類型選擇“普通自主” , 考生嚴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寫相關信息。
2.考生根據興趣可以報 1-2 個專業志愿。
3.網上報名成功后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 2018 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 , 該申請表需本人簽字、 中學核實信息、 中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 上傳至報名系統; 未簽字蓋章者, 視為報名無效。
4.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 論文、 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等佐證材料的掃描件必須上傳至報名系統(參加面試時需出示證書原件以核查), 其中中學或專家推薦意見需推薦人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上傳者, 其獲獎情況等不予認可。
5.個人陳述: 體現本人理想信念、 思想品德、 誠實守信、 遵紀守法等品質, 突出本人的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方面的內容, 字數在 1000字左右。 個人陳述需本人簽字后上傳報名系統。
四、 選拔程序
1.初審報名截止后, 上海大學成立專家組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同時將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作為學校對其進行初審的參考依據。初審結束后, 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 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是否通過初審。
2.筆試
(1)筆試科目: 數學
(2)網上確認及繳費
5月29日至6月1日,初審通過的考生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 繳費, 然后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繳費金額: 40元【滬價費(2002)008 號滬財預(2002)008 號滬價費(2006)5 號】 。
(3)筆試時間、 地點:
時間: 6 月10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地點: 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筆試準考證”)
3.綜合面試
(1)面試資格查詢:
筆試成績從高到底排序, 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并公布獲得面試資格名單。
查詢時間: 6 月 13 日
查詢網站: 報名系統
(2)面試確認
6 月13日-6月14日獲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網上
http://bks.shu.edu.cn/進行面試確認。 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面試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面試資格。
(3)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 思想品德、學科特長、 創新潛質、數理邏輯、溝通反應等方面的綜合能力。面試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 專家將根據上海大學人才培養理念, 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結合考生面試情況進行評分。
面試時間: 6月15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
面試地點: 上大路99號上海大學(詳見“面試準考證”)
4.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專業及所獲優惠政策
(1)合成成績計算:
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2)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
將考生合成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平行志愿方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專業。如合成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入選名單及專業。
(3)確定所獲優惠政策
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根據其合成成績確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
注: 考生成績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加分, 具體填報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的填報方式執行。
(4)將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報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
(5)入選結果查詢:
查詢時間: 6 月 22 日
查詢網站: http://bks.shu.edu.cn/
五、 錄取政策
獲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上海大學志愿, 將依據考生獲得的優惠政策和專業進行錄取。
六、 其他
1.對自主招生中弄虛作假、 徇私舞弊的行為, 一經查實, 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 嚴肅處理。 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 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涉嫌違法犯罪的, 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自主招生工作實行考試回避制度, 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 參與命題與面試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 否則如經舉報核實, 將終身取消命題、 面試資格, 并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 涉嫌違法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4.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5.咨詢電話: 021-66134148
投訴、 監督電話: 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 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30
華東師范大學
一、選拔對象
“創新人才計劃”旨在弘揚華東師范大學學術傳統與學術精神,選拔一批具有濃厚學術興趣、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招生對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報名申請相應的自主招生類別及專業。
A.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一獎項的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
(1)全國高中數學聯合競賽(中國數學會主辦)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
B. 高中階段獲得以下任一獎項:
(6)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國科協主辦),獲得全國一、二等獎
(7)“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科協主辦),獲得全國一、二等獎
(8)全國中小學生電腦作品制作活動(中央電化教育館主辦),獲得全國一、二等獎
C. (9)人文學科特長顯著,高中階段在相關學科成績優異且在人文社科類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優異成績。須提供不超過三項最具代表性的證明材料,經我校專家組集體審定。
D.(10) 單科成績優異且在所申請專業(類)領域有突出表現。須提供不超過三項最具代表性的證明材料,經我校專家組集體審定后,由我校三位專家署名推薦。
符合上述A或B或D其中任一項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報名申請招生計劃中“理科類”或“文科類”招生專業(類)。
符合上述C項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報名申請招生計劃中“文科類”招生專業(類)。
三、招生計劃
2018年自主招生總計劃不超過學校招生總計劃的5%。考生只能報考一個類別,可選擇填報一個類別中的3-6個專業。
2018年自主招生專業情況表
注:學校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調整各招生專業(類)最大合格數。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所報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點擊鏈接查看):
上海考生選考科目要求:http://www.shmec.gov.cn/web/jyzt/xkkm2017/detail.php?article_id=79667&area_id=3289;
浙江考生選考科目要求:http://zt.zjzs.net/xuanke/10269.html
四、報名辦法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2018年3月23日-4月3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根據系統要求,完整填寫報名信息,所有申請材料無需郵寄,掃描后完整上傳,包括:
1.自主招生申請表,內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含每學期期中期末成績,須注明單科滿分;年級排名,如中學不提供排名信息請出具證明)、志愿信息、綜合信息等。申請表由系統生成后打印。其中: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3項內容均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
2.自薦信一份(黑色水筆手寫,內容不超過一個A4頁面),與申請表一起上傳。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與申請表一起上傳。
4.符合條件的競賽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在綜合信息版塊上傳。
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系統一致。如因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資格初審,由考生承擔相應后果。
五、選拔考核
1.資格初審:
學校將組織各學科專家成立審核小組,根據考生申請材料分類進行審核。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者,考生本人申請,經專家組審核后,可直接獲得復試資格。
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兩依據一參考”的模式下,學校還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初審合格名單將在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進行公示。
2.考生確認:
經教育部公示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在2018年5月15日前網上支付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考費人民幣柒拾伍元(¥75)(收費依據: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物價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2014年版)》第79條)。付費成功后,考生可于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無準考證和身份證者不得參加學校考核。2018年6月1日起準考證打印功能關閉,未于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學校考核:
(1)初試(筆試)時間:2018年6月10日,地點:閔行校區,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文科類”筆試科目:閱讀與理解;
“理科類”筆試科目:數學與邏輯。
學校根據專業類別分別劃線,按不超過專業類別最大合格總數的1.5倍人數確定復試名單。初試成績和復試資格將在報名系統公布。
(2)復試(面試)時間:2018年6月17日,地點:閔行校區,具體安排詳見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告。
4.確定資格名單:
學校根據考生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情況,確定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和相應的優惠政策。
入圍自主招生資格名單考生的優惠政策分兩擋:
A檔:考生高考成績要求達到所在省一本線。
B檔: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績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20分;江蘇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江蘇省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線;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該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線。
注: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對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參考我校提前批投檔線。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入圍資格名單、專業及優惠政策將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5.高考錄取:
入圍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名單的考生可參加由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報;未填報華東師范大學志愿的考生作放棄自主招生資格處理。
學校最終將根據公示的自主招生資格名單、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填報志愿名單和考生2018年普通高考成績情況,依據自主招生優惠政策與專業進行錄取,錄取結果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注意事項
1.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自主招生過程中違規違紀的,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處理,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2.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3.所有招考信息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未及時查詢網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高考志愿填報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為準。
4.華東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七、領導與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及其他
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資料:上海大學、華東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