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級社會組織發展項目方面,方案提出要對社會組織創新示范點創建項目、初創期全省性公益社會組織培育項目、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項目及對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在新舊動能轉換、制造業發展和扶貧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省級社會組織發展項目給予資金資助。
在市、縣社會組織發展項目方面,資金將采取因素法對各市切塊分配。為發揮財政資金導向作用,對已出臺支持社會組織發展資金政策的地區,在資金安排方面予以傾斜。今年,山東省將重點支持市、縣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每市遴選不少于2家社會組織服務平臺,根據進駐社會組織個數和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處不超過10萬元的獎補資金;重點支持符合一定條件的初創期公益社會組織,每家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扶持資金;重點支持參加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的行業協會商會;重點支持承接過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獲得社會組織創新示范點創建項目支持的市、縣社會組織,不再重復支持。
目前,山東省在各級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社會組織約為4.5萬個,服務內容涵蓋教育、衛生、科技、金融、法律、體育等多個方面,已初步建立起門類齊全、層次分明、覆蓋廣泛、作用明顯的社會組織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