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獲悉,臨朐一野鴨養殖場因無證馴養梅花鹿被限期整改。
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進一步規范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基地,促進特種養殖業及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近日,臨朐縣林業局對轄區范圍內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企業開展了專項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臨朐縣林業局工作人員實地查看了5家養殖企業,對養殖經營單位經營資質、養殖范圍、場所安全、經營狀況等方面進行檢查。
檢查中發現臨朐梅花鹿繁育基地、濰坊八棵樹生態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兩家繁育基地未按照相關規定無證經營,對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報相關手續辦理馴養繁殖許可證。
同時,發現臨朐馬氏野鴨養殖場只持有野鴨一種動物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卻馴養有兩只梅花鹿,也同樣給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提報相關材料辦理梅花鹿的馴養繁殖許可證。
工作人員表示,野生動物馴養必須辦理馴養繁殖許可證,不能無證馴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