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查信息時,民警意外發現駕駛員劉某所駕駛的小轎車早已達到了報廢期限,而車上懸掛的車牌是偽造的。在事實面前,劉某最終承認這輛報廢車是他平時練車時用的,想著高速交警下班早不會查車,便冒險驅車準備在高速路上“練練手”,沒想到剛到高速口,就被交警逮了個正著。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民警依法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了駕駛員劉某所駕駛的車輛。由于劉某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涉嫌違法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和違法使用偽造、變造其他車輛號牌共3項違法行為。劉某將面臨5000元以下的高額罰款,且駕駛證記滿25分后被當場吊銷。同時,民警對劉某駕駛的小轎車予以收繳,并擇日強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