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天,在煙臺機場路和紅旗路,一輛白色的沒掛牌的吉普車由北向南行駛,在橋下路口被執勤民警示意停車,但該車沒有停下,反而往南逃竄。
追了三個路口,民警終于將這名司機攔下,但是他仍然抗拒執法,拒不下車。“請你下車,不用靠邊。”
白色吉普車司機竟然掛上倒車擋位準備逃跑,一位民警被當場掀翻在地。在這種情況下,司機還是百般抵賴,想要再次借機逃跑。民警立刻上前把他控制住了。
經過調查,白色吉普車司機最近因為要忙活結婚的事情,害怕因為闖信號燈或是別的違法行為被抓拍,所以就自作聰明,把車牌摘了下來。
煙臺市交警三大隊宣傳股長王建稱:“按照道路安全法相關的規定,因為這位駕駛員涉嫌未按照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處以2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至于其他的違法行為,包括阻礙民警執法這些違法行為,我們會進行進一步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