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撥打的機主已被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發布為失信被執行人,請督促其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如果你的朋友給你打電話,手機里聽到這樣的警報和彩鈴聲,還提示你是“老賴”時,你會作何感想?(6月12日《鄭州晚報》)
這的確是一個值得肯定的舉措。這種方法不僅督促老賴履行還款義務,也能對那些朋友圈中的人形成警示和震懾,還是普法宣傳的一種手段。可是這種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如果“老賴”更換手機號碼,又該如何應對?雖然辦理手機卡實行了實名制,但是并沒有規定一張身份證只能辦理一張手機卡,也就是說,“老賴”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多張手機卡來逃避這種“彩鈴騷擾”。
給“老賴”定制彩鈴,只能是一種督促執行的輔助手段,并非治本之策。對付“老賴”,還是應該回歸到法制的軌道,依靠法制,這才是對付“老賴”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