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有媒體曝光了上海靜安區巨鹿路上一處優秀歷史保護建筑被完全拆毀并重建的消息。此處建筑幾年前被一個私人業主以8000多萬元價格買下,業主為90后海歸女孩,其母親在對這處工程進行照看。目前,靜安方面已經介入調查,責令其立刻停止修建新建筑,并對老建筑進行復原。(6月8日《解放日報》)
業主重金購置的這座建筑位于歷史風貌保護區內,在1999年被上海市政府列為上海優秀歷史建筑,建于1930年,為國際著名建筑設計師鄔達克成立鄔達克洋行后所承接的第一個項目。這么一座優秀歷史保護建筑,不管到了誰的名下,業主也不能擅自進行拆除。
這起事件,是一起極為惡劣的私自拆毀歷史保護建筑的行為。針對保護歷史建筑,保護文物的相關法律法規并不少,但一些破壞文物、私自拆毀歷史保護建筑的事情卻屢見不鮮,這是法律效力沒能彰顯的證明,背后可能存在監管部門失職、瀆職等問題。只有加強監管,嚴厲打擊破壞歷史保護建筑的行為,并追究相關部門失職瀆職的責任,才能讓這些“無價之寶”永遠不會被侵害與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