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春華)基層是高校畢業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臺。我省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渠道、福利待遇等。12月25日,省人社廳就業促進處相關負責人對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
“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可以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也拓寬了就業創業渠道。”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后,我省結合四川實際制定了實施意見,千方百計拓寬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渠道,并集成創新政策,為高校畢業生在基層成長成才提供制度保障。按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主要方向,我省依次提出十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渠道,分別為:到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就業,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參加基層服務項目,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就業崗位,參與科研項目實施,參加農業現代化建設,投身脫貧攻堅主戰場,發展新興業態自主就業,鼓勵參軍入伍,支持到基層創業興業等。其中,參與科研項目實施、發展新興業態自主就業、投身脫貧攻堅主戰場是結合我省實際增加的。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還將堅持四個原則。一是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把促進全省,尤其是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營造有利于高校畢業生立足基層成長成才的良好環境。二是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向基層流動、向民族地區流動、向貧困地區流動的長效機制。三是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務相結合,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有利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激勵機制和服務保障機制。四是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相結合,這是結合四川實際增加的一條原則,倡導高校畢業生樹立創新創業觀念,提高創新創業能力,以創業帶動就業。
原標題: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