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南省周口市下發《周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組織企業自查自糾、和主管部門抽查、檢查等專項行動,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亂收費、多收費、強制收費現象,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銷售、虛假房地產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顯示,整治內容共計十五項,包括,違規收取、強制收取、多收取天然氣初裝費、物業費、不動產權證書代辦費等費用,強制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費用且拒不退還的。 以欺騙誘導手段收取業主購房定金、押金不開具正規收據且不退還的;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充卡、吸收會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的。 未將商品房預售款存入監管賬戶,私自收取業主任何形式的定金、訂金、排號費等售房款的;未按商品房預售備案價格(或高出預售備案價格)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儲藏室、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的。 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的;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 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的;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行為的。 以任何形式將未經過主管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強制交付給業主的;通過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的。 未取得預售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進行銷售宣傳的;在房地產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入學、房產升值、投資回報、辦理房貸等事項的;在辦理不動產證時強制交給中介公司辦理的;其他違法、違規及不誠信經營行為的。
《通知》同時提出,要把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活動與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對頂風作案、拒不整改的開發企業,要根據掃黑除惡的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至掃黑除惡部門。與問題樓盤化解攻堅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屬于問題樓盤的開發項目,要主動與問題樓盤化解攻堅辦取得聯系,一并納入盡快解決。
周口市將加大懲處力度。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對群眾投訴較多、違法違規較嚴重的企業,要從重從嚴處置;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每個單位要及時報送典型案例。
在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采取責令限期改正、吊銷資質證書、暫停網簽、暫停手續辦理、實施聯合懲戒、記入信用檔案、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等方式,加快違法違規案件處置效率,強化執法處罰的威懾作用。
《周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原文如下:
周建〔2020〕17號
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對房地產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現狀,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針對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現狀,通過組織企業自查自糾、市和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抽查、檢查等專項行動,有力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亂收費、多收費、強制收費現象,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銷售、虛假房地產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逐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違規收取、強制收取、多收取天然氣初裝費(2017年1月10日起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繼續收取的)、有線電視安裝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代收后挪用或不及時上繳主管部門的)、物業費、不動產權證書代辦費等費用,強制收取合同約定之外的費用且拒不退還的。
(二)以欺騙誘導手段收取業主購房定金、押金不開具正規收據且不退還的。
(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充卡、吸收會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的。
(四)未將商品房預售款存入監管賬戶,私自收取業主任何形式的定金、訂金、排號費等售房款的。
(五)未按商品房預售備案價格(或高出預售備案價格)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儲藏室、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的。
(六)一房多賣,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的。
(七)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
(八)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的。
(九)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格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行為的。
(十)以任何形式將未經過主管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強制交付給業主的。
(十一)通過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的。
(十二)未取得預售許可或備案的房地產項目、進行銷售宣傳的。
(十三)在房地產宣傳中承諾為購房人辦理戶口、就業、入學、房產升值、投資回報、辦理房貸等事項的。
(十四)在辦理不動產證時強制交給中介公司辦理的。
(十五)其他違法、違規及不誠信經營行為的。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2020年4月中旬)。4月中旬前召開工作部署會,進行工作安排。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和目標任務,統一思想認識,積極主動參與,努力營造專項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要結合工作職責和實際情況,明確目標、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強化措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
(二)自查自糾(2020年4月下旬)。組織轄區內房地產開發企業對照專項整治行動的整治內容,認真對其開發、經營行為進行全面自查,填報自查自糾表(見附件一),在銷售現場顯要位置懸掛誠信經營承諾書(見附件二),自覺接受購房群眾監督。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要在5月10日前整改到位。
(三)集中檢查(2020年5月上旬-5月中旬)。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對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進行專項檢查,市住建局適時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和開發企業進行抽查。在專項檢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采取責令限期改正、吊銷資質證書、暫停網簽、暫停手續辦理、實施聯合懲戒、記入信用檔案、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等方式,加快違法違規案件處置效率,強化執法處罰的威懾作用。
(四)總結驗收(2020年5月下旬)。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對集中出現的共性問題,要從制度建設入手,研究完善監管政策,堵塞監管漏洞,優化監管工作流程,加大監管檢查頻次,有效防范類似問題頻繁發生。專項整治行動書面總結報告及配套出臺的監管措施要在5月30日前上報市住建局專項整治辦公室。
四、組織領導
市住建局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繼宏為組長,副局長陳永輝、楊登峰、總工程師郭金鋒為副組長,行政審批、房地產開發管理、政策法規、物業管理、信訪、監察支隊、房地產交易、公房管理等科室和二級機構負責人參加的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局房地產開發管理科(聯系電話:8233968,郵箱:zkszjjfgk@163.com),具體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協調、督導及信息統計等工作。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負責領導本轄區的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聯絡人情況(姓名、單位、聯系電話)在4月25日前報市住建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為積極應對疫情,中央和省、市都陸續出臺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優惠政策。市住建局聯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14個部門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印發了《關于有效應對疫情促進房地產和建筑業平穩發展的若干意見》(周建〔2020〕9號),為我市房地產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加快復工復產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作為房地產主管部門,要保持清醒頭腦,越是在政策對企業優惠的情況下,越不能放松對市場的監管,這也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原因。要一手抓政策落實,積極為企業搞好服務,一手抓市場監管,絕不允許擾亂市場、侵害購房群眾利益的現象發生。各單位把專項整治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抓緊抓實,要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結合實際細化整治內容,明確整治措施,落實監管職責,確保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確定一名主管領導具體負責,整合各方面力量,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檢查組,有計劃、嚴標準、高質量完成本轄區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行動。
(二)深入宣傳,暢通投訴渠道。各縣(市、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介擴大宣傳范圍,正面引導輿論,對確定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形成威懾,為房地產市場營造良好輿論環境。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引導社會公眾積極參與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行動。要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建立投訴舉報受理工作臺賬,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構建房地產市場共治共管的局面。
(三)邊整邊改,注重抓好結合。引導企業在自查自糾時貫徹邊整邊改原則,對積極自查自糾、違法違規情節輕微且整改到位的的開發企業,可以不予追究相關責任。要把開展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活動與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對頂風作案、拒不整改的開發企業,要根據掃黑除惡的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至掃黑除惡部門。與問題樓盤化解攻堅專項行動結合起來,屬于問題樓盤的開發項目,要主動與問題樓盤化解攻堅辦取得聯系,一并納入盡快解決。
(四)堅持標準,加大懲處力度。對專項整治行動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尤其是對市場存在的普遍和典型問題,要有研究有對策,從根本上治理規范;對群眾投訴較多、違法違規較嚴重的企業,要從重從嚴處置;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苗頭,要予以高度警惕,堅決制止,阻止滋生蔓延。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每個單位要及時報送典型案例。
(五)結合實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中,要結合當地實地,主動與公安、市場監管、金融、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對接,及時通報相關信息,形成專項整治的合力。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把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整治作為經常性的工作堅持下去。要堅持整頓規范與制度建設并重、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督并重、加強管理與改善服務并重、投訴受理與主動監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產行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房地產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