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普洱市江城縣森林公安局20日通報,日前,該局查獲一起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查獲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鷴1只。
△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鷴
據通報,2月19日,江城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江城縣整董鎮(zhèn)整董村有人飼養(yǎng)白鷴。接警后,民警立即赴現(xiàn)場調查,并在村民鄧某家發(fā)現(xiàn)一只關在籠子內的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白鷴。經查明,此次查獲的白鷴是嫌疑人鄧某2017年9月花500元錢購買2只白鷴后,拿回家中飼養(yǎng)的,其中一只在飼養(yǎng)過程中逃脫。目前,嫌疑人已被控制,野生動物的來源還在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總臺央視記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