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項目投資正在各地如火如荼進行中。據《經濟參考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5省份對外公布重大項目投資計劃。其中,吉林、河北、江蘇、福建、江西等逾10省份投資總規模均超過萬億元。不過,與往年相比,今年的投資結構出現明顯變化,“擴大有效投資”成為重大項目攻堅戰的關鍵詞。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生態環保等成為投資熱點。
值得一提的是,在基礎設施投融資方面,PPP立法正在緊鑼密鼓研究制定中,此外,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也有望加快推出。
逾10省投資額均超萬億
不少地方正將今年作為項目年,“大抓項目,抓大項目”。從已經公布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25省份來看,至少有吉林、河北、江蘇、福建、江西、廣東、湖南、湖北、河南、廣西、云南等逾10省份重大項目投資額超過一萬億元。
記者通過官方信息獲悉,東北地區中,吉林省今年計劃實施億元以上項目2184個,總投資16876.1億元,其中今年計劃投資4478.5億元。華北地區中,河北省實施省重點項目440項,總投資超過2.5萬億元,年計劃投資8000億元。
華東地區中,江蘇省今年安排重大項目240個,總投資3.5萬億元,其中實施項目220個,年度計劃投資5225億元。福建省重點項目1562個,在建1150個,總投資3.6萬億元,年度計劃投資4308億元。江西省第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安排276項,總投資10113億元,年度計劃投資2013億元。
中南地區中,廣東省2018年共安排省重點項目1098個,總投資5.67萬億元,年度計劃投資6000億元。湖南省今年將建設168個重點項目,項目投資總額1.12萬億元,其中今年計劃投資3813億元。湖北省已納入省級重點建設計劃的項目221個,總投資11010億元,年度計劃投資1956億元。河南省2018年重點建設項目共1090個,總投資2.97萬億元。
西南地區中,重慶市年度建設項目697個,總投資2萬億元,年度計劃投資4000億元。云南省2018年計劃安排重點項目1000項,總投資5萬億元,年度計劃投資5237.7億元,較2017年增長24.3%。
總體來看,2018年投資呈現規模大、增速快的特點。“目前各地正處于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關鍵期,有加大工業投資力度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如是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執行總裁朱振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擴大有效投資”成關鍵詞
值得注意的是,“擴大有效投資”成為各地今年重大項目建設的關鍵詞。其中,生態環保項目、高新技術項目等已經成為投資重點。
比如,河北省今年專門組織開展重點項目“提質增效年”活動。440個省重點項目中,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共191項,京津冀協同發展項目共161項,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投資項目分別為39項、35項。
浙江省第五批擴大有效投資重大項目中,高新技術產業工程項目有306個,項目個數占比46.86%,總投資3294億元,總投資占比40.15%;生態環境和公共設施工程投資項目有271個,項目個數占比41.50%,總投資2724億元,總投資占比33.20%。
山東省則以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為統領,110個項目中,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培育壯大類項目68個,高端化工等傳統產業改造提升類項目31個,基礎設施項目今年僅有11個。湖南省也開展了“產業項目建設年”活動,168個重點項目中,高端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等為主的現代產業項目為127個,占總投資額五成。
“經濟高質量發展仍然需要一定的投資規模,但這次投資和以前有所不同,尤其是投資的質量優于以前,例如對戰略新興產業的投資,對培育新動能的投資等。”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王志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徐洪才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民生等短板領域投資增加,說明在穩投資的同時,投資結構持續優化。
王志剛還表示,擴大有效投資的途徑是優化投資結構,壓減低效無效投資。在優化的投資結構前提下,就很難出現以前的產能過剩現象,不僅能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速,也能優化經濟結構。
PPP頂層設計將加快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PPP在重大項目建設中的地位也發生了一定變化。在今年地方政府重大項目建設中,雖然仍有包括浙江、江西、貴州等省份推出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但是數量已經明顯減少。
對此,徐洪才指出,一些PPP項目過去在操作上有一定失誤和“變味”,地方政府為其兜底增加了杠桿率、債務率。
王志剛表示,PPP項目庫規范有助于防范金融風險帶來的債務風險,避免一些地方尤其是欠發達地區地方政府的債務累積,保證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談到PPP上位法,朱振鑫表示業內期待已久,但考慮到上位法涉及面廣,需要協調多個部門,去年征求意見后收到了許多有效建議,目前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制定中,還需要等待些時日。
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定向邀請專家薛濤則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PPP條例立法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PPP的規范發展問題,但不能從根本上滿足地方政府巨大的融資需求。
薛濤進一步分析稱,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需求巨大,而地方在舉債模式的規范下,融資手段變得相對缺乏。一些不具有運營屬性,或者運營空間有限的不規范的PPP項目不但沒有解決融資問題,反而增加了遠期的地方隱形債務。而對于金融機構而言,這類項目交給社會資本做比交給平臺做更有風險。
“平臺公司融資受挫,加上運營類項目投資范圍有限,只能解決少量融資問題,這個客觀原因也制約了PPP項目提高公共服務效率的目標的達成。”薛濤認為在基礎設施投融資方面,除了PPP之外,需要盡快研究其他更有效的措施并完善頂層設計。
薛濤還表示,地方投融資一方面是需求大,另一方面是不均衡。因此,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改革需要再推進,進一步完善價格機制。“從宏觀上看,財政平衡需要盡快從依靠周期性城市擴張下的土地財政收入,轉向依靠更穩定長期的財稅和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