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4月26日電 (張海雯)記者26日從青海省民政廳了解,近年來,青海省不斷加大殘疾人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力度、持續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努力提高殘疾人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困難殘疾老年人代養、康復服務,多措并舉落實殘疾人福利,有效促進了殘疾人事業健康發展。
為進一步降低殘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門檻,加大殘疾人基本生活和醫療救助力度,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2017年,青海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規定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可享受與低保對象同樣的醫療救助政策,對看病就醫產生的門診、住院費用進行救助。目前,全省共有1.74萬名殘疾人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同時,持續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為具有本省戶籍、持有殘疾人證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人,以及本人無固定經濟收入的重度困難殘疾人和中輕度困難殘疾人分別給予每人每月100元和50元的生活補貼;為具有本省戶籍的重度殘疾人發放每人每月100元的護理補貼。2017年底,全省享受生活補貼的困難殘疾人達14萬人(次),約占全部持證殘疾人的85%。享受護理補貼的重度殘疾人約8.6萬人,約占全部重度殘疾人的93%。近五年來,累計為41萬(次)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約6億元。
為重點解決青海省特困、農村五保、流浪乞討等特殊困難群體中的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員等貧困家庭病人長期照顧和康復服務等問題,青海省民政廳積極爭取中央支持,已投資1億元落實1所省級社會福利院和西寧市、海東市各一所精神衛生社會福利院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項目建成后,將針對貧困和生活無著的精神病患者開展專業化服務,逐步實現“救治一人、造福一家、穩定一方”的民生保障目標。
此外,青海省還為困難殘疾老年人提供代養、康復服務。2017年,青海省民政廳制定《青海省農牧區困難老年人代養服務工作方案》,規定對未入住機構,且享受照料補貼的殘疾特困老年人根據失能程度分別按全省最低工資的20%、30%、50%的發放代養服務費。對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且納入農村低保的殘疾老年人、經濟困難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中的殘疾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中的殘疾老年人,按全省最低工低的30%發放代養服務費。2017年,下達各地代養服務資金2508萬,以滿足困難居家老人基本的日常生活照料服務需求。2013年至2017年累計投入1200萬元,為全省7370名貧困殘疾人、老年人免費配制假肢、矯形器及各類康復輔助器具件7646件,項目的實施有效改善了受助群體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