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幫退休職工贏了官司保住房子
本報訊 (記者鄒倜然 通訊員林笑笑)在浙江溫州瑞安市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大廳里,最近多了一塊“情系困難群體,法為百姓維權”的錦旗。這面錦旗的背后,是17位退休老職工因房改糾紛面臨“流離失所”的困境,瑞安市總工會為其傾力維權的故事。
據了解,17位老人是原瑞安市某企業退休職工,幾十年來一直居住在職工宿舍。這里不僅是他們成家立業娶妻生子的地方,也被老人們視作人生的歸宿地。
不料,2010年,一紙訴狀打破了老人們平靜的生活。原來,早在2000年9月,企業改制,未通過職代會就將該職工宿舍所在的地塊轉讓給瑞安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房開公司”)。現在,房開公司狀告退休老人,要求其即刻騰空該處房產。老人們夜不能寐,到處奔走,希望盡快落實房改政策,但一直得不到妥善解決。
2017年3月,房開公司再次就此事提起訴訟。這17位身心俱疲的老人,懷揣最后一線希望前往瑞安市總工會求助。瑞安市總工會立即要求所屬職工服務中心,指派工會法援品牌——虞愛萍勞模法律援助工作室的虞愛萍及楊意律師,作為這些退休職工的代理人參加應訴。
面對原告方拋出的證據,虞愛萍指出,首先,涉案房屋屬職工宿舍,系原瑞安某廠分給原職工的福利性公房,17位老人享有合法使用權和居住權,不能適用集體宿舍政策處理。原告房開公司所依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未經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違反《民法通則》《合同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應屬無效;其次,該轉讓行為嚴重違反相關房改政策,剝奪了17戶住戶所享有的房改權利,亦嚴重侵犯17名原職工的優先購買權等相關權益;最后,涉案房屋系歷史遺留的落實政策性質的房地產糾紛,依據最高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該案不屬于法院主管工作范圍,法院應依法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
工會律師團又以入情入理的方式向法庭說明,應該讓辛勞一輩子的老人們“老有所居”。最終,一審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房開公司上訴至溫州市中級法院。再審庭上,工會律師團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