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9日訊 記者曹紅艷報道:環保部9日通報了對山東凱馬汽車制造有限公司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違反大氣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處罰決定。因涉及機動車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行為,這兩家車企被罰款超過3800萬元。
據介紹,山東凱馬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8臺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過排放標準;生產的318臺重型柴油貨車的車載診斷系統(OBD)功能性檢測不合格,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環保部責令凱馬公司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二倍的罰款。以上各項罰沒款共計3174萬元。
環保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介紹,山東凱馬案中,抽檢的3輛重型柴油車及后處理裝置不能通過車載診斷系統讀取車輛信息,不能對堵塞EGR進氣管故障進行報警,均不滿足國家有關標準技術要求,檢驗報告判定結論為車輛OBD系統不合格。
此外,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109輛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排放標準。環保部責令唐駿歐鈴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罰沒款共計703.63萬元。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說,案件表明了環保部對違法排污的“零容忍”態度,將對同類行為起到震懾作用。同時也表明一個重要信號,即要對機動車進行嚴厲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