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拉薩1月3日電 (記者鄧建勝、瓊達卓嘎)1月3日下午,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西藏自治區情況反饋會在拉薩市舉行。督察組組長蔣巨峰、副組長翟青通報了督察意見,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吳英杰表態發言時表示,一定逐條逐項徹底整改,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發展。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西藏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西藏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了積極進展,生態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維持。但是,西藏自治區不少干部對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深刻,滿足于自然賦予的良好生態;不少地方和部門在環境保護工作上缺乏主動性和自覺性;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生態環保“一票否決”流于形式,導致環境保護考核失去應有的嚴肅性、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完成情況不理想等問題。
西藏自治區將中央環保督察作為推進綠色發展的重要契機和抓手,從嚴從實整改問題。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組交辦西藏自治區的1022件環境問題舉報已辦結1020件,其中責令整改882件,立案處罰784件,罰款2787萬元,立案偵查2件,拘留2人,約談232人,問責1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