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不交物業費擬記入個人信用檔案
紅網時刻9月30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楊杰妮)物業管理問題關系到每個市民的切身利益,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草案)》的審議現場,氣氛異常活躍。業主權利如何明確?各方責任如何體現?這些問題成為委員們關注的焦點。
目前的條例草案共7章65條,包括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前期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的使用與維護等內容,但唯獨沒有關于業主的內容。對此,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董岳林建議,增加“業主”條款,把業主的權利、責任寫清楚。
業主拒交物業費,也是讓物業公司頭疼的一個問題。對此,條例草案規定,對拒付物業服務費,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實施其他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權益行為的業主,業主大會可以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對其共同管理權的行使予以限制,由業主委員會記入個人信用檔案,納入社區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