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近萬尾魚苗在福建省惠安縣小岞鎮東山村外海放流。望著魚兒自由自在游向大海,在場的犯罪嫌疑人家屬心中平添了幾分寬慰:禁漁期內,再也不敢出海打魚了。
這次增殖放流活動,是惠安縣檢察院恢復性生態司法的一個舉措,借此增強人們“保護海洋,人人有責”的法治觀念。檢察官說,讓他們揮之不去的,是一個月前由非法捕撈引出的那魂牽夢掛的18天。
禁漁期內非法捕撈,海上失聯18天
惠安依山臨海、鐘靈毓秀,縣區內有綿延129公里的海岸線,被譽為“中國八大最美海岸線”之一。因此,惠安縣檢察院有個特別的辦公室——海洋生態檢察小組,由專人辦理涉海涉漁涉砂刑事案件。
8月9日,檢察官小林像往常一樣登錄該縣檢察院監督指導中心的“掌上生態檢察服務”界面,為群眾處理有關海洋生態的舉報、控告、申訴、法律咨詢等工作,他發現信訪郵箱突然新增了數十封信件,標題大意都是“家人失聯數天,請幫幫我們”的字眼。小林立馬打開與邊防大隊合作的案件信息共享平臺,對案件線索進行研判。原來,8月2日,在拖網船未開漁期,載有9名船員的惠安縣小岞鎮漁船閩惠漁01685先行出海作業,已經失聯數天了。
出海人員失聯,該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組成專項處置分隊,該院及時派人聯合海洋與漁業局深入失聯者所在鄉鎮,通過實地走訪等渠道核實失聯者身份信息、安撫家屬的情緒。經調查,因該船定位設備無效,無法掌握具體位置,給搜尋工作帶來極大難度。對此,該院助力海漁、海事部門,通過信息平臺,廣泛發動海上作業漁船參與搜救工作,跟蹤、細化每日情況通報會研究、分配的搜尋任務。
毫無音訊的日日夜夜里,家人在海岸上望眼欲穿地祈盼他們歸來,檢察官們更是全程跟蹤,時刻關注著搜救動態。
8月20日上午,檢察官從海洋與漁業局獲悉:船主的哥哥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是臺灣漁民,稱在海上發現了閩惠漁01685,船上9人平安無事,對方還傳來具體定位,在海上漂泊長達18天后,這艘漁船在臺灣新竹海域被發現,最后僥幸歸來。
捕撈者歸來,檢察監督啟動
9人平安歸來,所有牽掛的人心中的石頭落地,但對檢察官來說,監督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禁漁期間,為了搶占水產品資源先機,攜帶禁用漁具私自出海,為了逃避巡查,私自拆除海洋漁業船舶管理系統及北斗衛星導航終端等設施,在航海中電機出現故障,由于定位系統拆除無法獲取漁船準確位置、沒有通聯設施,船員也無法與岸上人員取得聯系,對于這種做法必須予以打擊,形成震懾,防患未然。”海洋生態檢察小組檢察官小王說。
于是,該院通過監督指導中心啟動立案監督程序,要求該縣海洋與漁業局將案件移送縣公安局刑事立案,并通過“兩法銜接”平臺實時監督案件進展,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偵查,詳細核實案件事實、細節和關鍵證據,引導公安機關對已被毀滅的捕獲物進行價格鑒定,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對案件進行指導。
不到半個月,該縣公安局對該案中起主要作用的莊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
公開審查以案釋法,嫌疑人認罪悔罪
“檢察官全程跟蹤事件進展、提前介入掌握案件動態信息,將逮捕必要性分析得很透徹。”該院分管領導告訴記者,這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事件典型,考慮到該案的社會影響和危害后果,該院決定邀請犯罪嫌疑人家屬、公安機關、海洋與漁業局、村鎮領導等20余人參加該案的審查逮捕公開聽證會,通過監督指導中心的在線監督模塊,微博直播公開聽證會的全過程。會上,各方就該案的社會危害性等發表意見。
“真不該為了搶爭水產品資源,蒙蔽了心智,漂泊了18天差點連命都沒了,對不起大家,我愿意接受懲罰!”“我們靠捕魚為生,也知道禁漁期出海的危險性,可是存在僥幸心理,我認罪,希望大家能夠吸取我們的教訓。”犯罪嫌疑人莊某等3人在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參加聽證會并當場表示悔罪認罪。
經綜合案情和證據分析,檢察機關對船主莊某等3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收到檢察機關通知父親和弟弟被逮捕的短信,家人都很心痛,但是我們能理解和接受,因為全社會和政府的關心才讓他們有了生還的機會,我們希望可以用什么方式替他們贖過,爭取從寬處理。”莊某等人的家屬通過檢察監督指導中心向檢察官轉達了意愿。
“立足生態檢察職能,檢察機關全面推進‘一體聯動、多維監督、源頭預防、修復補償’海洋生態司法保護新格局,全力守護碧海藍天。”該院檢察長許金標說。9月13日,在檢察機關和海洋與漁業局的共同見證下,近萬尾魚苗向海洋深處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