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5日電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副司長王曉君今日表示,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部分職業資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資格可以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近日印發,公布140項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人社部今日舉行主題為“實行清單式管理 促進職業資格健康有序發展”在線訪談。
主持人提問稱,從目錄中可以看出,原有的職業資格有部分被取消了,不在列。那么,原來取得的這部分職業資格還有效嗎?相關后續工作有哪些?
王曉君對此表示,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部分職業資格取消后,原取得的資格可以作為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憑證,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確有必要的,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一次性收尾考試。從目前情況看,過渡工作還比較平穩。
王曉君說,關于技能人員職業資格,2016年人社部印發了《關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82號),明確取消部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后續工作:
一是對已經發布鑒定考試公告或已受理鑒定考試報名的,根據考生意愿,或繼續做好鑒定考試工作,或退費。
二是對已組織完成鑒定考試的,做好職業資格證書發放等后續工作。
三是對按“雙證書”(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招生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兌現招生條件,使學生畢業時按規定取得“雙證書”。
四是對取消前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可作為水平能力的證明。
王曉君表示,目錄發布后,參照人社廳發〔2016〕182號文件精神,分類妥善處理有關問題,確保社會穩定。軍隊士兵職業技能鑒定暫按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