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先行先試16項法律服務改革創新,致力于把自貿區建設成為全國法律服務業改革創新的先行地、粵港澳法律服務業深度合作示范區;成立廣州首家粵港合伙聯營律所,打造與自貿區產業發展高度吻合的律師服務團隊;特邀香港律師參與調解,構建國際化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模式;在161個村(社區)實現法律服務站全覆蓋,將公共法律服務延伸到每個角落。
廣東自貿試驗區廣州南沙新區片區2015年4月21日掛牌成立以來,廣州市在自貿區南沙片區法治建設上大膽探索,破解改革難題,努力打造引領廣州、輻射珠三角、推動粵港澳法律服務業融合發展的自貿區法律服務高地。經過兩年努力,目前,自貿區南沙片區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日臻完善,有力助推了自貿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建設發展。
先行先試16項法律服務改革創新
國內兩家公司簽訂大宗商品買賣協議,香港一家公司為賣方公司提供履約擔保。在買方支付約6000萬元人民幣貨款后,賣方卻未按照約定交付貨物。
位于南沙自貿區內的國信麥加榮(南沙)聯營律師事務所接受買方公司委托后,利用中港聯營所優勢,由中方律師全面搜集相關證據材料,然后與港方律師共同分析案件。
在賣方公司未能如期退還貨款后,港方律師立即啟動申請禁止令,香港高等法院在受理該申請當日即作出命令,凍結香港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雙方最后達成部分和解,買方公司取得了被凍結股票出售對價,約3000萬元港幣。
記者了解到,這個案例是自貿區開展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實行合伙聯營試點的一個縮影。
廣州市司法局副局長譚祥平介紹,為推動建設自貿區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廣州市司法局出臺了《廣州市司法局關于加快發展南沙自由貿易試驗區法律服務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經過3至5年,切實把南沙新區建設成為全國法律服務業改革創新的先行地、粵港澳法律服務業深度合作示范區。
《意見》提出了16項先行先試的法律服務創新舉措,其中包括:在南沙新區基本建成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境外律師事務所駐自貿區代表機構,內地高端律師事務所多種形式并存的律師機構格局;設立1個以上體制靈活的公證處;拓寬司法鑒定服務領域,為自貿區發展提供更為優質的司法鑒定服務;發展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高層次、高技能的復合型律師人才;建設一支能夠滿足自貿區高端法律服務要求的公證員隊伍和司法鑒定人隊伍;進一步開放南沙新區法律服務市場,優化南沙新區律師業發展環境,研究出臺南沙律師業發展扶持辦法,將律師業納入南沙新區的產業發展指導目錄,開通律師行政審批業務“綠色通道”;加強粵港澳公證工作的合作交流等。
根據《意見》,廣州市司法局配合廣東省司法廳出臺了《香港和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伙聯營試行辦法》,在自貿區先行先試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實行合伙聯營試點。2015年7月,廣州首家粵港合伙聯營律所—國信麥家榮聯營所掛牌成立,10名派駐執業律師中7名內地律師,3名香港律師。
譚祥平告訴記者,自貿區成立以來,南沙新增律師事務所7家,新增執業律師近60人,目前全區有律師事務所18家,執業律師130多人,律師事務所的業務特長與南沙產業發展高度吻合,涉及航運海事海商、基礎建設、勞動保障、投融資、中小企法律顧問、跨境法律服務等業務方向。此外,律師擔任了自貿區300余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
香港律師參與調解讓糾紛多元化解
“我是來自香港的執業大律師張鵬,今天作為中立第三方的特邀調解員,請問雙方是否愿意在我的主持下進行本次調解?”
近日,在南沙片區人民法院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執業大律師、南沙自貿區法院首批聘任的特邀調解員張鵬在這里為一宗商事糾紛進行調解。
不久前,南沙自貿區法院收到了某化工公司的一紙訴狀,起訴要求某電路板公司支付18.31萬元貨款及利息。
法官拿到起訴材料后發現,雙方簽署的《寄售協議》中約定“本協議受香港特區法例規管并按其詮釋,而不論與其法例及條文抵觸與否。”原來,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適用香港法律。
法官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確定適用香港法,這時候兩個公司都猶豫了,因香港法律的查明和認證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成本。見此情景,法官向雙方介紹說:“南沙自貿區法院成立了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聘任了來自各行業的特邀調解員,其中不乏熟悉香港法律規則的香港律師。”
為快速、低成本解決糾紛,雙方同意進行訴中調解。在選擇特邀調解員的時候,雙方當事人共同選擇了香港執業大律師張鵬作為特邀調解員。記者了解到,受托的張鵬律師曾任香港律政司法庭檢控主任、香港法院暫委裁判官,為英國CRDR認可調解員,擅長民商事訴訟案件及調解。
調解中,張鵬在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述后,將確定的議題列在白板上,創造雙方進行溝通的契機,通過“面對面”溝通和“背靠背”會議,一個小時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當場簽訂調解協議。
記者了解到,南沙自貿區成立以來,區內各類商事糾紛案呈增長的趨勢,呈現出涉港澳案件比重大、增長快,新類型案件多、專業程度高的特點。為此,南沙自貿區設立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
據了解,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現有12家特邀調解組織、45名特邀調解員。特邀調解組織單位性質包括政府機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組織等多種成分,其中與經貿相關的組織占比達到67%。而特邀調解員則來自社會各個行業,如專家學者、資深律師、企業家等,絕大多數均有法律或商業背景。同時,該商事調解中心還吸納了港澳組織和個人擔任特邀調解組織、調解員,來自香港和澳門的特邀調解員共有7名,達到16%。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為其解決糾紛。
法律援助全覆蓋有力促進基層治理
兩年來,廣州市司法局加快建設自貿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以南沙區法律服務中心為重點、街鎮法律服務中心和村(社區)法律服務站為觸角,為當地政府、轄區群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全覆蓋。
目前,南沙區村(社區)法律服務站已覆蓋全區161個村(社區),律師顧問每月定期坐班,將法律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至2017年2月,全區的村(社區)法律顧問共提供了5368件次的法律服務,有力促進了基層治理。
作為“全國模范司法所”的南沙司法所,承擔了轄區內法治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的等職能。
南沙司法所所長賀歸容介紹說:“我們聯合村居法律顧問、街道法律顧問,每年定期舉辦領導干部與村居兩位干部專題法治講座,重點學習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職務犯罪專題講座、征地拆遷中的法律問題、政府在信息公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等,法律知識的考試還納入領導干部評優評先的考核中。”
工人林某被公司提前解約,卻拿不到賠償金,林某找到了南沙司法所尋求法律援助。法援律師在仲裁階段介入。因公司不服仲裁結果提起訴訟,法院作出一審民事判決,判令公司賠償林某違約金6萬多元。公司拒不支付違約金,法援律師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終將錢交到了林某手上。
“從仲裁到訴訟再到執行,法援律師一直跟進,林某沒想到會全額拿到違約金,這筆錢對他來說很多,解決了生活問題。”賀歸容說,隨著南沙外來務工人員的增多,法援在幫助外來務工人員維護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南沙區9個鎮(街)、161個村(居)委會實現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全覆蓋,在區總工會、團委、婦聯、殘聯、信訪綜治中心建立5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網絡格局。(記者 鄧新建 章寧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