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蝶戀花事故偵查終結 檢方稱司機主責引家屬痛批
今年2月13日晚,臺灣蝶戀花旅行社一游覽車翻車,導致包括司機在內的33人死亡。4日,檢方偵查終結,認定肇事主因是司機過彎時車速過快,但司機康育薰已身亡,獲判不起訴,蝶戀花旅行社經查無過失,獲判不起訴。司機康育薰的姐姐康麗玲發聲明稱,這等同宣告弟弟扛下全責,更痛批臺灣的司法就是“避重就輕、不追根究底”。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康麗玲表示,弟弟“有責任,但不是全責”,康麗玲質疑,司機從武陵下山至國道五南港系統交流道前的隧道皆有踩剎車,為什么前30秒可以踩,后30秒卻不能踩或無法踩?康麗玲認為,檢察官根本沒有追查根本原因,只是草率了事。
對于“司機是否過勞?”,康麗玲稱,弟弟當日早上八點出門,出事時已將近晚上九點,構成過勞。她還稱,武陵農場一日游是沒有司機休息室的,必須在車上原地待命,計算出勤時間應該是16小時以上,不知陳彥章檢察官及臺灣勞動部門是怎么認定的?
據海外網早前報道,2月17日上午,涉事旅行社蝶戀花創辦人周比蒼及負責人周繼弘父子首度公開露面道歉,針對康姓司機是否疲勞駕駛,周繼弘一度說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引發在場家屬眾怒,康姓司機姐姐痛批旅行社不負責任,一度哭倒在地。
在2月17日上午的記者會上,司機康育薰從1月27日到2月9日連續上班14天得到證實。臺勞動部門也做出懲處,“這毋庸置疑違反‘勞基法’規定的司機休息權”。(綜編/海外網張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