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上了一本線,竟然沒有被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昨天還原真相,提醒考生報考時要對照招生規定
昨天,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了一則通告,詳細還原了今年高考招生錄取過程中,有一位考生上了一本線,但沒有被錄取的緣由。
這位未能投檔錄取的張同學來自溫州,文化課成績已達到一段線(考試成績577分),他申請報考廈門大學的高水平運動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并放棄了一志愿補報及普通類后續志愿填報,所以沒有被錄取。
不符合報考條件
公示期間即反饋給家長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作為一項特殊類型的招生形式,需要經過專門的公示審核程序。浙江省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高校入選考生名單于6月21日上網開始公示,7月4日結束。
在公示期間,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張同學通過EMS寄送的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材料。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對考生的材料審核后,發現張同學既不符合國家規定,也不符合廈門大學招生簡章要求,在6月29日將初審結果反饋給張同學家長,要求提供符合條件的材料。但截至公示結束,張同學及其家長均未能補充提供符合條件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
要對照招生規定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明確高水平運動員的報名條件之一為:“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我省一直嚴格按此執行。高校按招生簡章開展招生,對照《廈門大學2017年高水平運動隊和優秀退役運動員免試生招生簡章》,其“報考條件”的表述也與教育部規定完全一致。
考生在報考時,應對照公開的規定條件理性選報。經我省核實,張同學是國家二級運動員,但他取得的是2015年第十五屆全國武術學校套路比賽男子B類(二類傳統拳少年規定拳全能)第四名,不符合“個人項目前三名”的要求。
曾為張同學
單獨安排補報志愿
因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為讓張同學能正常通過統一招生錄取升入大學,我省曾提供專項幫助,但張同學及其家長最終放棄補報志愿。
省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認為: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張同學不符合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條件,不能參加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鑒于張同學文化成績已達到一段線(考試成績577分),在7月7日通知張同學,單獨安排他在7月10日17:30前補報一段志愿,省、市(溫州)考試院在補報環節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和咨詢指導。溫州考試院主要負責人、溫州中學有關老師均直接與張同學家長作了多次溝通,明確告知相關事項。同時也將此情況告知廈門大學,廈門大學表示遵照教育部規定處理。
但張同學家長反而要求省教育考試院承諾,保證其能在杭州相關高校就讀。對此不合理要求,省教育考試院明確答復只能嚴格根據規定按成績和志愿錄取,并作了耐心細致解釋。最終,張同學仍放棄補填報一段志愿。7月下旬和8月上旬,張同學繼續放棄普通類后續志愿填報。本報記者 沈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