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29日電(潘心怡)共享單車熱度未減,近日,在北京、上海等地曇花一現的共享睡眠艙更是刷爆了網絡。除了共享睡眠艙,被“共享”的還有珠寶、雨傘、充電寶、服裝,甚至“單身好友”。
共享產品層出不窮,那么,到底什么產品適合“共享”,什么產品又是在借“共享”蹭熱度,甚至在打監管的擦邊球?
資料圖:共享睡眠艙門外形科技感十足,酷似宇宙太空艙。 王子濤 攝
共享睡眠艙引發爭議
——還有哪些“奇葩”共享產品?
近段時間,曇花一現的共享睡眠艙又將“共享經濟”推向了風口浪尖。
共享睡眠艙看上去與太空艙和膠囊旅店的床位較為相似,進入前免費領取一次性床上用品,進入艙后,艙門自動落鎖,通過相應手機程序才能開鎖,使用價格為半小時6元起。
除此之外,共享充電寶的出現也曾引發輿論熱議。用手機掃描設備上的二維碼,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關注共享充電寶公眾號。在交付100元押金后便可以租借,支付寶芝麻信用較高的用戶還可以免付押金,根據租出的時間計算,租金由0元到10元不等。
事實上,還有一些新的共享經濟模式正在興起,其中不乏被網友稱為“奇葩”的共享產品。
記者在手機應用商店內搜索“共享”,出現的第一個軟件即為共享單身好友。據該軟件介紹,這是一個單身資源分享平臺,用戶在該平臺上添加單身者的資料,并分享給身邊的朋友組成“單身圈”,既可以為自己找對象,也可以幫身邊的朋友物色對象。
同樣遭到熱議的還有共享珠寶。據了解,目前網上的共享珠寶平臺已達數十家,主要分為會員制和支付服務費兩種類型。
共享珠寶平臺的模式大致分兩類,會員制的每月需支付幾百元不等的會費,此外在租賃珠寶時繳納押等值或略有折扣后的押金。另一種模式的珠寶共享雖然沒有會費,但需繳納體驗費用,在珠寶返還前,該筆費用處于凍結狀態。
此外,諸如個人時間共享、女裝共享、技能共享等軟件也十分搶眼。
資料圖:廣西南寧一市民嘗試取用共享雨傘。 俞靖 攝
共享產品層出不窮
——“概念噱頭大過產品的本身屬性”
“共享”初衷雖好,然而有觀點認為許多共享產品只是披上了“共享經濟”的外衣,其本質是分時租賃,在資本不斷推動和裹挾下,共享經濟已成為眾多創業項目的“噱頭”。
以共享睡眠艙為例,分析人士指出,與其說“共享”,這種模式其實更接近分時酒店和鐘點房。此外,針對珠寶、女裝等,質疑聲還圍繞在產品真偽、質量和衛生等問題上。
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如今共享經濟泡沫嚴重,共享睡眠艙等共享產品的出現就是泡沫的體現。
他表示,比起“共享經濟”,“分享經濟”的概念更為準確,事實上共享產品的本質是分時租賃使用。他以共享單車舉例,對資源供應方而言,其經營行為是“共享”,但從結算的角度來說是“分享”,而珠寶、汽車等物品屬于財產,更是無法實現“共享”。
作為智聯招聘高級職業顧問,王一新告訴中新網記者,一些所謂的共享產品是通過共享的概念吸引用戶,以此來促進產品的銷售,脫離了共享的初衷。還有一些產品如共享充電寶已經變相為租賃形式,更多的是強調便利性。
王一新表示:“許多產品一窩蜂的進入到共享經濟這個行業中,概念噱頭大過產品的本身屬性,不僅是自身的產品定位不清晰,同時也會擾亂行業的發展。對行業從業者來說,也將帶來不小的挑戰與壓力。”
盡管新的共享產品不斷出現,但已經有一些共享產品正在被淘汰。
前不久,“悟空單車”成為首家倒閉的共享單車,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共享睡眠艙或被關停,或自動退市,而共享雨傘更是因為無人歸還而遭遇重大挫折。
資料圖:共享單車被丟棄成堆,小區“池滿為患”。武俊杰 攝
專家:監管方面應持包容態度
——“問題暴露完了,才能不斷引入監管措施”
今年2月,國家信息中心和中國互聯網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了《中國分享經濟發展報告2017》。
報告指出,分享經濟正在成為最活躍的創新領域,在互聯網投資趨冷的大環境下,2016年分享經濟企業融資規模約為1710億元,比上年增長130%。
共享經濟態勢向好,但與此同時也不少爭議。有觀點認為,針對共享經濟,有人以共享之名,行不軌之實。“段位”低的如一些共享產品,用戶使用竟被強制安裝軟件甚至竊取隱私。“段位”更高的,比如媒體曝光的“共享紅酒”,不過是吸引用戶投資以集資理財,誘導用戶層層發展“下線”。類似這樣打擦邊球、無節操的所謂“共享經濟”,應予以規范或清理。
談及如何進行行業監管,張暉明說:“面對一個新的行業,監管肯定是相對滯后的。”
他認為,對于共享經濟的監管,需持有包容的態度,“現在還有很多未發現的問題,問題暴露完了,才能不斷引入監管措施,伴隨共享產品的使用,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多,監管條例就該出臺了。”
張暉明表示,要想完善監管措施,還需研究透共享服務和產品自身的特性,認識共享產品發生的規律、條件,以及背后的種種關系,監管也要根據條件的變化選擇措施,不是為監管而監管,而是考慮綜合性的因素。
此外,張暉明指出,共享經濟的監管涉及范圍較廣,牽扯到監管范圍、監管內容、責任認定、賠償罰責等,應該用判例法的態度來完善監管規則。
有評論稱,共享經濟是熱點,但也不能隨便“蹭”;共享經濟火熱,更應該提防虛火。如果“共享”被泛濫化、被玩“壞”,只會過度消費這一經濟模式的聲譽,其危害不可謂不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