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八門的營銷潛入微信“朋友圈”,讓“朋友圈”越來越像“生意圈”。上海男子蔣某利用曾在旅行社工作過的經歷,在微信朋友圈里發布低價或虛假旅游信息,騙取141人錢款共90多萬元,用于賭博揮霍。浦東新區法院近日一審判決,被告人蔣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罰金人民幣11萬元。
現年28歲的蔣某,職業中專畢業后,于2015年10月進入滬上一家旅行社工作。在做業務推銷、組織旅游行程時,認識了許多顧客。據蔣某交代:“我平時將一些旅游產品信息發布在微信朋友圈里,老顧客看見了有意參加旅游的就會與我聯系。”2016年2月,蔣某離開旅行社開始單獨承接業務,組織過一些老顧客組團去泰國、臺灣等地旅游,取得了他們的信任。然而,蔣某卻染上賭博的惡習,幾次參賭已將5萬元積蓄全部輸光。為了籌錢翻本,蔣某開始利用微信朋友圈不斷地發布虛假旅游信息,以吸引一些老客戶和朋友參團,用騙到的錢款再去賭博。
去年4月,蔣某獲悉有赴法瑞意德歐洲四國8日游的特價團信息,7月9日出發,費用每人9800元。于是就在朋友圈里轉了這則信息。老顧客沈某陸續介紹了親戚朋友33人參加,蔣某共收到32.34萬元。
蔣某收到上述錢款和護照材料后又去賭博,結果又輸掉17萬元。于是,蔣某就騙沈某等人說:“因為簽證沒有辦下來,7月9日的旅行團取消了,但可以推遲到9月6日出團,想要退團的除了退還團費外,每人補償500元違約金。”后來有14人退團,每人拿到了10300元。此后,蔣某又多次發布赴美、俄羅斯、泰國等地旅游信息,騙了不少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141名公民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依法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