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發現買賣個人信息能賺大錢,就組建團隊進行公司化運作,總共賣出1600多萬條個人信息,獲利100多萬元。因為泄密信息數量巨大,波及范圍廣,該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掛牌督辦。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徐燕琴、童兆平等2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5月8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上班過程中發現“商機”
2015年8月,徐燕琴來到一家公司上班,這家公司頂著“互聯網”的名頭,實際上專門出售用于搜索個人信息的付費軟件。這些軟件功能強大,能從互聯網上搜集整合如姓名、電話等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還能對信息進行分類整理。
工作了一段時間后,徐燕琴逐漸摸熟了套路,便想自己出來單干售賣軟件。之后,徐燕琴遞上辭呈,準備創業。她首先從朋友那里借了一個公司的“空殼”,在浙江省建德市一處寫字樓租了房子。之后,她又找了兩家之前有過業務來往的軟件公司,做起了代理,并向多家金融公司出售用于搜索個人信息的軟件。
僅僅做了一個星期,徐燕琴發現很多公司對軟件沒有興趣,反而直接向徐燕琴購買個人信息。于是,徐燕琴決定改為直接售賣個人信息,并開始組建公司團隊。很快,邵某、周某、葉某等人加入了進來。公司成立后,徐燕琴怕員工不懂推銷,精心準備了話術單,向他們講授溝通及銷售技巧。為了讓客戶滿意,徐燕琴利用網絡對下載的電話號碼進行檢測,剔除空號、停機等情況,以提高信息的“含金量”。
夫妻合伙倒賣個人信息
因為客戶信息保密,當所有訂單匯總到徐燕琴那里后,她通過自己的郵箱將信息發給客戶,其他員工不能經手。2016年3月,徐燕琴把在外地上班的丈夫童兆平喊來幫忙,二人一同經營公司。
在此期間,員工邵某看到賣個人信息賺錢快,便想同徐燕琴合開公司。新公司開張后,邵某負責公司日常管理,童兆平則負責通過郵件發送信息。
2016年7月,徐燕琴的公司“本部”因租期期滿決定搬家,這時原在徐燕琴手下打工的周某和葉某以合作人的身份參與其新公司的管理。徐燕琴夫婦同時運營兩家公司。
被警方“盯上”終落法網
正當徐燕琴售賣個人信息順風順水時,卻“意外”被南通市警方盯上。原來,該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干警在辦理朱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的過程中發現,朱某掌握的大量個人信息來源于徐燕琴等人,遂于2016年8月11日對徐燕琴等人立案偵查。
經查,自2015年9月到2016年8月,徐燕琴等人通過使用付費軟件或向他人購買的方式,通過互聯網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之后,徐燕琴雇用他人通過撥打客戶電話的方式出售公民個人信息1600多萬條,非法獲利逾100萬元。和往常黑客破解公民個人信息賬戶不同,徐燕琴等人獲取個人信息來源大多是通過軟件搜索,而這些個人信息已經在互聯網上公開。崇川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就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徐燕琴等人通過軟件在網絡上搜索公開信息,并加以整理是一種危害相對較小的行為,但如果再次大量出售,則已經觸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