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是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而興起的一種新型商業模式。盡管“微商”營銷模式存在不少問題,但絲毫不影響其熱度。時至今日,這種新型商業模式更是打開了一片新的區域——高校校園,不少在校大學生在“微商”市場火爆的宣傳誘惑下投身其中。然而,真正賺錢的在校大學生沒有幾個,倒是不少在校大學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微商”給在校大學生帶來的是創業夢想還是“噩夢”?《法制日報》記者就此展開了深入調查。
□ 本報記者 趙 麗
□ 本報實習生 劉雪妍
“唯一一款使用真皮粉撲的氣墊,相當水潤透氣,現貨150元。”北京某高校大三學生羅淼編輯好文字,給實物拍好照片,按下發送鍵,這條消息立刻發送到她的微信朋友圈。剛剛開始“微商”生涯的她,朋友圈的封面圖已經換成了專業的“購買須知”,說起生意經來也頭頭是道:“這樣可以提醒客戶不要口頭預訂,確定購買直接按上面方式付款,方便省事。”
“微商”是什么?簡言之,就是利用互聯網社交網絡平臺進行商業運營的模式。如今,這種新型商業模式已經進入大學校園,甚至成為不少在校大學生創業的首選。
然而,校園“微商”并非看上去那么美好。
大學生做“微商”陷各類騙局
去年大學畢業,目前在甘肅省蘭州市做護士的梁靜,曾是校園“微商”大軍中的一員,銷售某品牌面膜。
“我表姐在賣面膜,我用過,感覺不錯,于是想推薦給身邊的人,順便還能掙些零花錢。”這是梁靜選擇加入校園“微商”大軍的原因。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自己用過覺得效果好,想賣給身邊的人順便賺點零花錢”“自己在外留學或者有親戚朋友在國外方便采購”,是不少大學生做校園“微商”的理由。他們的運作模式大體分為兩種:一是代理,即自己無貨源,需要從上一層代理那里提貨銷售,銷售商品種類有限;二是代購,即自己有貨源,可幫助客戶購買到他們想要的商品。
“‘微商’不占用太多時間,簡便易行。”梁靜說,“學生大多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去體驗。”不少做“微商”的大學生也表示,他們大多是利用課余時間完成產品的代購代銷,需要投入的經費也比較少。
不過,梁靜最終結束了“微商”生意。原因是,“本以為做‘微商’能賺很多錢,但實際上在做‘微商’的半年時間里,每個月賺的錢都不足500元”。
梁靜告訴記者,她算是幸運的,還有大學生做“微商”直接被坑。
“我朋友在福建集美上大學,今年2月初,她在微博上看到有人在代售手機,于是想做代理。她在微信上一再跟對方核對‘貨源是哪里的’‘利潤是多少’‘一般到貨時間有多久’等問題。”梁靜說,就這樣,她的同學做起了代售手機的“微商”。在“朋友圈”努力推廣之后,她的同學找到了6單生意。下單后,對方發來一個網站讓我的同學查詢物流情況。每單都能查到,但貨到廈門就沒再更新。聯系快遞客服,無法接通;詢問下單的人,也沒人收到手機。最后的結果是,所謂的供貨商直接將她拉黑。
“也就是說,我的同學被騙了將近1.5萬元。”梁靜說。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被騙,還有大學生在做“微商”過程中“越陷越深”。
李雙雙(化名)是一名正在南京某高校就讀的大三學生。她告訴記者,自己家庭條件并不好,一般會在暑期打短工或做家教。去年上半年,學校里有一些女孩在朋友圈發各種減肥、美容類產品,還有人曬出每個月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銷售記錄。
“做‘微商’在校園里很普遍,我也幻想著和‘微商’廣告宣傳一樣,借此改變自己和家庭的財務狀態。”李雙雙說。
從代理商那兒購買產品后,李雙雙發現,銷售并不容易,更沒有像朋友圈里宣傳的那樣火爆。“微商”要具備一定數量的好友,還要不斷地發展“代理”,發展的“代理”越多,銷售就越多,提成才會越高——而這些,李雙雙幾乎都具備。
在這個過程中,李雙雙終于知道了“微商”銷售火爆的內幕,那是為了吸引他人參與的宣傳技巧。另外,上級代理還會對下級代理進行專門培訓,教她們如何加好友、推銷產品等,同時還會不斷推出一些成功案例和心靈雞湯,讓她們堅定賺錢的信念,永不放棄。
對此,梁靜也深有體會。“銷售團隊是分級的,剛進去是從最低級別開始,每周會有定期培訓,直屬上家每天還會檢查你的朋友圈,看你發的合不合適,找出問題,也會教你怎么去擴大人脈,怎么去發產品信息才會更吸引人,就是怎么樣可以吸引住別人的眼球,但同時又不會讓朋友圈里的人因為煩你而把你屏蔽掉。”梁靜說。
在這樣的指導下,李雙雙和梁靜學會了很多“技巧”,除了每天刷微信朋友圈外,她們會在上級代理的指導下,用自己的生活費購買很多軟件和工具,如自動添加好友、自動轉發、朋友圈一鍵點贊等。“還包括如何做銷售數據、PS圖片夸大銷售收入以及和顧客對話技巧等,上級讓我發在朋友圈以引誘別人,確實有人像我當初一樣,也被吸引進來。”李雙雙說。
“你自己干的時候,你只能從顧客這兒掙一點利潤,但是你有了代理之后,比如你下級代理從你這里拿了一件貨,你掙了10元,他一次性拿了五件你就掙了50元,如果有更多的代理的話就掙的更多,然后等你再升級,你下級代理有了自己的下級,這樣子你這邊的利潤就會越來越大。”正是因為對這樣的“金字塔”很明白,梁靜選擇了退出。
圈內人揭“微商”潛規則
“微商”界一位資深人士告訴記者,實際上,一些“微商”模式與傳銷有類似之處,如先要繳納會費或購買商品成為會員,需要發展下級會員等。與傳銷不同的是,“微商”巧妙地規避了法律風險,基本都是打擦邊球,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帶。不過,這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也不是完全沒有破綻,每個“微商”都有自己的會員管理系統或者是代理管理系統,而這個系統內的數據都比較詳實,相關部門可以調查清楚。
“大多數‘微商’的貨源渠道眾多,具備自產自銷能力的終究是少數,大部分‘微商’只不過是在分銷的基礎上被強制扣上了’微信’‘微博’等帽子,于是成為了‘微商’。分銷是熟人經濟的衍生體,以現有人脈為基礎,以口碑傳播的形式進行擴散,最終形成交易。如今分銷涉及的品類越來越多元化,由一開始的面膜、衣服到如今的各行各業,參與的人員也越來越多,但是能夠堅持超過半年以上的連4%都不到。原因很簡單:不賺錢。”在2015年帶過200人的“微商”團隊,目前主要從事為新“微商”提供理論模型與團隊管理培訓的曾席靜說。
“微商”為何不賺錢?在李雙雙看來,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壓貨”——在做“微商”過程中,由于不斷出“新政策”,也為了再上一個級別,在上級代理的鼓動下,她的投入越來越多,幾乎將所有的生活費都搭進去了。然而,由于銷售受阻,她現在囤了一堆產品在手上,而上級代理則表示不退不換。
李雙雙告訴記者,在入行之前,她也曾經害怕壓貨,但上級代理的一段話讓她“信心百倍”——“你想賺錢,就不要怕壓貨。想賺錢當然要投資,不投資就是幫人打工,拿死工資”。
在曾席靜看來,即使是圈內人,她仍舊“反對學生做‘微商’、反對盲目做‘微商’”。
根據曾席靜觀察,在“微商”中,最底層的代理有一個共性,就是社會地位不高。“其實并不是只有‘微商’,在移動互聯網普及之前,很多人在QQ上這樣做,只是移動互聯網普及之后微信把這個所謂的‘朋友圈銷售’數量級倍增了而已。這類從業人員的素質是由行業性質決定的,因為微信賣貨可以依靠朋友的信任降低客戶信任成本,所以銷售門檻更低了。比起在QQ空間里刷屏,微信朋友圈里無論是所謂的客戶粘度還是廣告瀏覽率都遠大于QQ空間,使得銷售門檻進一步降低。門檻降低,就會有各種人進入”。
“社會地位較低的人往往有很多閑暇時間或者低效率工作時間,這些時間用來做一份兼職增加收入是比較合適的,‘微商’恰好是一種利用碎片時間較好的兼職。”曾席靜說,很多大學生尚未真正工作,社會經驗不足,容易被騙,被忽悠。“而忽悠人的利潤是非常大的。任何行業都不缺少逆襲成功的案例,‘微商’圈也是,但是賺不到錢的人也比比皆是。不要看到有人炫富賺錢就一股腦栽進去。年輕的學生如果沒有出世歷練過,只是為了逃避朝九晚五的工作而想通過做‘微商’躺著收錢,顯然是不可行的”。
“做‘微商’需要啟動資金,也就是買貨的錢。”梁靜向記者介紹,以曾經代理的某面膜為例,最低級別的代理第一次需要以每盒35元的價格拿貨,1箱的總價在1000元左右。以此類推,成為一級代理商,價格會降到每盒20元。“有的品牌還會要求你在第一次入伙時交一定份額的保證金,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也叫處罰金,如果在第一年違反了公司規定,比如沒有按時補貨或者串貨等(同時代理兩個產品——記者注),將會全額沒收保證金”。
事實上,“價格透明”和“先交錢后拿貨”是“微商”界的兩大潛規則。
“同一類別的產品,報上你的代理級別,所有人都知道你的拿貨價和每個月的補貨數量。這個規則就非常有意思,一方面,它刺激著低級的代理為了以更低的價格拿貨而投入更多錢。另一方面,每個月的高額補貨量意味著只靠‘殺熟’根本難以維系。而且,大額的投入加上筑夢的洗腦讓許多‘微商’難以回頭。”曾席靜說,“面對這種體系,很多還在‘啃老’的大學生吃得消嗎?他們的買貨的錢怎么來?賣不出去怎么維持代理?只能以各種方式借錢。”
校園“微商”監管不明確
事實上,“李雙雙”們只是大學生“微商”的一個縮影。湖北大學一位女生更對記者直言,她深陷其中,不知道該退出還是繼續。“我想過低價清掉手里所有貨,感覺再這樣下去,我的大學學業就荒廢了。”她說。
由于大量時間都被用于通過手機學習銷售、加好友、加微信群,甚至有時候凌晨一點多還在接受銷售培訓,一些受訪的大學生“微商”表示很可能因此影響學業。
記者在采訪時也發現,目前校園“微商”缺乏監管。學校對于這一領域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對此,記者采訪了北京幾所高校的學校服務中心、后勤保障處、保衛處等,其都表示校園“微商”不在他們的管轄范圍內,沒有給出具體的管理措施。一些高校的學生服務中心表示他們只管理宿舍內部的具體事務;后勤保障部則表示自己只管理校園里的實體店鋪;保衛科表示“微商”在學校不被承認,“微商”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方式進入校園都是不被允許的。
北京某高校教師劉舜含擔憂,目前還缺乏監管的“微商”市場容易給學生帶來不好的商業體驗。“很多大學生從‘微商’開始自己的創業初體驗,但現在不管是交易對話、轉賬記錄還是效果展示,所有能幫‘微商’攬客的內容都能通過軟件定制,這會讓學生產生弄虛作假不需要成本的錯覺,不利于創業精神的培育”。
“對于在校大學生而言,做‘微商’恐怕只能算是一種社會實踐,而非真正的創業。大學生參與創業實踐活動,僅憑創業激情是遠遠不夠的,還應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具備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主任解廷民說,在校大學生一旦遭遇上當受騙甚至創業失敗虧損,不妨先找學院的老師、輔導員、學生創業指導部門等尋求幫助。曾經,某校有一位同學因為種種原因借了“高利貸”,通過學校有關部門出面,使事情得到了比較妥善的處理。尋求學校、老師的幫助,顯然比學生一個人單獨面對要好,也能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制圖/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