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布《關于“十三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文件明確規定,堅決糾正部分高等學校貪大求全,為了更名、升格盲目向綜合性、多科性發展的傾向,嚴格依據標準審批“學院”更名“大學”,切實引導存量高等學校把精力和資源用于特色學科專業建設與內涵發展上來。
《意見》明確,支持確有需求、現有高等學校培養能力不足同時又確有支撐與保障能力的地區新設高水平應用型高等學校。新增高等教育資源向新的城鎮化地區、產業集聚區、邊境城市延伸。對接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在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學科特色鮮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十三五”時期,繼續堅持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不升格為高等職業學校,也不與高等職業學校合并;高等職業學校原則上不升格為本科學校,不與本科學校合并,也不更名為高等專科學校的基本政策,努力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職業學校和骨干專業。對于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發展急需提升其辦學層次,且學科專業設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民辦高職院校,可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設置標準要求審批設置民辦本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