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人社部網站消息,人社部近日發布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實完善就業創業政策,進一步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引領畢業生自主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推進人才服務機構實體大廳服務向網絡服務延伸,運用微信、微博、手機APP等平臺,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模式。
《通知》對各地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實完善就業創業政策,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各地要結合實際落實完善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落實完善學費補償、高定工資檔次、稅收優惠、社保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就業崗位,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鼓勵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微企業就業和創業。
要進一步簡化政策審批辦理流程,推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在線辦理,指導幫助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做好政策申請、手續申報,加快審批和資金撥付,確保政策兌現。
要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信息公開,健全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服務保障機制,做好社會保險轉移接續、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等工作,暢通畢業生跨區域、跨不同單位主體就業的渠道。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依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各類就業歧視,保護畢業生就業權益。
二、引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各地要切實抓好創業引領行動的組織實施,力促各項幫扶措施落地見效,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支持。要綜合運用稅收優惠、創業擔保貸款、就業創業服務補貼、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和鼓勵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扶持政策,重點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吸納應屆畢業生,發揮創業帶動就業作用。
要加大畢業生創業培訓工作力度,抓好專項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提升培訓針對性實效性,同時配合教育部門和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模擬、實訓等創業實踐活動,幫助畢業生增強創業能力。
要進一步做好創業服務工作,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創業服務功能,發揮好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創客空間等創業服務載體的作用,擴大創業導師隊伍,為畢業生創業提供咨詢輔導、項目孵化、場地支持等服務。
三、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強化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各地要以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為著力點,會同教育部門抓緊制定計劃實施方案,細化措施安排,重點是建立健全涵蓋校內校外各階段、求職就業各環節、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加強工作對接和情況交流,督促推進計劃執行,確保實施成效。
要聯合教育部門和高校落實校園精準服務行動,組織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選擇一批高級職業指導師為畢業生提供專門指導,組織學生參觀人力資源市場,配合高校舉辦校園招聘活動,主動提供一批崗位信息,幫助更多畢業生在離校前落實就業崗位。
要做好畢業生離校前后的信息銜接,城市人社部門要及時向所在地高校了解掌握畢業生基本情況,省級人社部門要及早與教育部門、高校銜接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共同建立完善登記信息反饋、信息核查、跟蹤服務制度,確保信息真實完整、服務有效接續。
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對未就業畢業生逐一進行聯系,針對需求開展個性化就業幫扶,對就業困難和長期失業畢業生要提供“一對一”援助服務,落實好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各地要適應高校畢業生多元化就業需求,加強和改進就業服務,更好促進供需匹配。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畢業生不同時段求職就業特點,繼續開展民營企業招聘周、就業服務月、服務周、大中城市聯合招聘等專項服務活動。
推進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實體大廳服務向網絡服務延伸,運用微信、微博、手機APP等平臺,多渠道、點對點發布和推送就業信息,精準促進人崗匹配,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聯網+就業服務”模式。
要著力夯實服務基礎,健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采集、更新、報送等工作流程,動態更新就業進展情況,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升就業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聯動,協同各方共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各地要加強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托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協調機制,組織和動員各有關單位發揮職能,特別是與教育部門加強協同配合,綜合施策,形成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合力。
要加強對市、縣工作的督促檢查,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建立定期調度、通報等工作推進機制,對任務重、壓力大的地方要重點督促指導。
要密切跟蹤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變化,根據就業新情況、新特點,研究完善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制定應對特殊情況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