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宜賓1月12日訊(彭屏 記者 周瑜原 李春雨)今日,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沙坪法庭在宜賓市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沙坪街道紫金城小區老年活動中心設立巡回法庭,公開宣判一起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翠屏區人民法院沙坪法庭審判庭庭長舒波表示,該糾紛案發生后,小區34戶業主成為被告,其中11戶業主因不能充分證明其非侵權人,被法院認定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被判令各補償原告劉先生1.4萬余元,共計15萬余元。
油漆工小區天井施工被磚砸頭致殘
2015年6月13日15時左右,劉某等3人受宜賓市某裝飾有限責任公司安排,進入宜賓市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沙坪街道紫金城小區7棟樓1單元2號房和3號房包圍的天井內,從事天然氣管道刷油漆施工。
施工時劉先生恰巧被樓上掉落的半塊空心磚中頭部致受傷,被120送往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搶救治療。事發后,劉先生的同事立刻報警,宜賓市公安局臨港分局沙坪鎮派出所民警出警,與紫金城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立刻封鎖現場。
沙坪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經過調查已經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按意外事件進行處理;事發當時,該棟樓大部分業主已接房,其中有6戶業主在進行室內裝修,有3套房屋未出售。
劉先生在醫院兩次救治,他病情診斷為重型開放型顱腦損傷、肺挫傷以及重型開放型顱腦損傷后遺癥,先后花費醫療費共計近16萬元。經鑒定機構鑒定,劉先生的傷殘等級評定為七級。
傷者起訴整棟樓34戶業賠償60萬余元
事發后劉先生將紫金城小區小區開發商、物業服務公司及整棟樓34戶業主訴至翠屏區人民法院(文中簡稱“翠屏區法院”)。2016年10月19日,翠屏區法院沙坪法庭公開巡回審理了此案。開庭前,原告向法庭提交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請求判決本案被告共同承擔原告人身損害賠償金60萬余元。
舒波表示,此類高空拋物案,多數是由居住在高層的個別素質差的業主造成的,他們為了偷懶隨意丟棄物品。致原告劉先生受傷的磚塊系建筑墻體磚,是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糾紛,應該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條例,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的規定。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開發商開發和物業服務企業以及該棟樓有23戶業主提供了有效證據,證明其事發時未進場裝修、事發時正上班等證據材料,充分舉證證明其非系本案侵權人。有11戶業主不能充分證明其非侵權人,故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該11戶業主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應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舒波告訴四川新聞網記者,法庭判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給予劉先生補償,而非賠償。劉先生受公司安排進入事發地點而受傷,其與公司之間形成了工傷保險關系或者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關系,劉先生可以向公司尋求賠償。
業主提心掉膽兩年多
“我家住在12樓,之前是被列入被告的位置了,這兩年一家人都是提心吊膽,我們感覺很委屈。我們拿出了有效的證明,才免除了相關責任。今天判決結果出來了,心里的石頭總算落地了。通過巡回法庭學給我們上了一節深刻的普法課程,我以后將看管好家里的物品習,以后絕對不會高空拋物。”居住在事發樓的被告鐘曉琴女士說。
被告吉星物業安全管理部經理、吉星物業臨港分公司經理敖德華稱:“經過此次案件給我們物管公司上了一節難忘的普法課。接下來我們將加強所服務的小區管理,加強安全宣傳,準備增加小區監控設備以及人員巡防的力度。”
舒波說:“此次案件涉及人員眾多,許多業主有抵觸情緒。此次巡回法庭選在案發地進行公開、公正的宣判,就是為了擴大普法效率,讓更多的居民從道德以及法律上認識到高空拋物的嚴重性,讓居民主動杜絕高空拋物的陋習。”